法律分析:1.網絡罵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法律規定,每個自然人是享有名譽權的。在網絡上對他人的辱罵,實際上是侵犯了他人名譽權的行為。2.網絡罵人,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對網上罵人者,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按照規定處罰。3.網絡罵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給予6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一、在刑法中侮辱誹謗罪第幾條?
屬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
對于誹謗行為,被害人告訴的才予以立案處罰,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發的,法院才受理;被害人沒有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發的,法院則不受理。所以,這類案件一般屬于“告訴乃論”,這是由案件的性質決定的。排謗行為通常發生在親戚、朋友、鄰居、同事等關系中間大多由民間矛盾引發,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會很大,通常情況下可以調解等方式來解決。
二、侮辱誹謗罪向哪里報案?
可以向警方或公安機構報警。
如果遭人誹謗個人名譽并沒有造成什么嚴重損失的話,那么當事人向警方報警,如果當事人遭人損壞名譽情節嚴重時,可以向公安機構報警,如果公安機構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予受理的話,那么當事人還可以自己想辦法去搜集證據,然后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侮辱和誹謗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構可以直接受理。誹謗罪一般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也即“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案件,應由公安機構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三、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么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后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并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該罪在《刑法》246條,存在侮辱誹謗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構報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的前提下,侮辱誹謗為公訴案件,需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侮辱誹謗罪是刑法第幾條的規定?
侮辱誹謗罪是刑法第246條的規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公共場合侮辱誹謗,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誹謗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么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后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并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三、造謠誹謗罪如何取證?
收集口供、錄音、書面證據等等,證據之間需要相互印證,排除合理懷疑。
關于誹謗罪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收集證據,針對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往往當事人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的難題,證據的收集一般比較困難, 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誹謗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刑法》246條有關于侮辱誹謗罪的規定,侮辱罪和誹謗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不同,犯罪的手段不同,但是這兩種罪名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人,犯罪的主體屬于一般主體,侵犯他人人格尊嚴和名譽的行為是行為人故意而為之的,并以此為最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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