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罰款去哪里交
一、判刑的罰款去哪里交
1、判刑的罰款去法院指定銀行交。拿法院開具的罰金票據,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銀行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金和罰款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罰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以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的金錢為內容,是人民法院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財產權利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罰款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訴訟的行為,防止妨害訴訟行為的再次發生。行政罰款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處罰方式,是行政機關剝奪行政相對人部分財產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罰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作出判決,司法罰款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書》。行政罰款由主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依法實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3、法律依據不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4、適用的對象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罰金具有廣泛的適用對象,既可適用于處刑較輕的犯罪,也可適用于處刑較重的犯罪;主要適用于經濟犯罪、財產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司法罰款的適用對象是: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阻止、妨害證人作證的人,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已被查封、扣押財產的人,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拒不履行協助調查、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行政罰款的適用對象是各種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和單位。
刑事案件罰金什么時候交
一、刑事案件罰金什么時候交
1、刑事案件罰金應在判決書指定的期限內繳納。如果沒有錢交罰金,法院會查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如果目前確實沒有,可暫緩繳納。但法院在任何時候只要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都可以隨時追繳。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災難導致確實無法繳納的,法院才會酌情考慮減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是什么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于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于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款適用于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于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刑事案件罰金去哪里交
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罰金,而不是罰款,法院作出判決后,一般會開罰金的票據,當事人可持票據到法院指定的銀行交納。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因此,罰金的收取由法院來進行。在繳納罰金前,可以先與承辦法官聯系,也可以直接持判決書,到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辦理罰金繳納。只要期滿不繳納的,就可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罰款和罰金的區別:性質不同,罰金:屬于刑罰。罰款:屬于行政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繳納的時間不同,罰金:繳納時間由判決指定。罰款:除當場繳納外,一般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數額不同,罰金的數額通常要高于罰款。決定機關不同,罰金:由人民法院決定和執行。罰款:由相應的行政主管機關決定。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對象是犯罪分子。罰款:適用對象是違反行政部門法律、法規、規章的人。
罰金強制執行的規定:犯罪人在判決書指定的期限屆滿后不繳納的,人民法院強制繳納。強制繳納是在被執行人未能自動繳納的情況下進入執行程序而實施的,因此,以被執行人未按判決指定期限和數額繳納罰金為前提條件。人民法院認為依法應當判處被告人財產刑的,可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決定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財產刑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犯罪分子的財產在異地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刑事案件罰金具體去哪里交
在處理刑事案件中,罰金的繳納方式主要由以下兩種。首先,當事人需直接與承辦法官商定罰金的繳納機構。其次,持判決書至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交納窗口,即可辦理繳納罰金事宜。法律依據出自《刑法》。其中,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了罰金的數額需根據犯罪情節來決定。第五十三條則指出,罰金應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性或分期繳納,逾期不繳則會強制執行。若被執行人因財產問題無法一次性全部繳納,人民法院有權隨時追繳,若因遭遇不可抗拒的災禍等原因導致繳納困難,法院可酌情裁定延期繳納、減少或免除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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