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時間限定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分為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一般期限為14天,從進到看守所開始計算。在這個14天內,偵查機關必須向檢察機關提交申請批準逮捕,其中檢察機關的審批時間為7天,此段時間包括在14天內。如果檢察機關審批通過,則進行逮捕;否則,應釋放嫌疑人或變更強制措施。
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則為37天,同樣,檢察機關的審批時間為7天。在此37天內,偵查機關需要向檢察機關提交申請批準逮捕。如果檢察機關審批通過,則進行逮捕;否則,應釋放嫌疑人或變更強制措施。
總的來說,刑事拘留的期限分為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一般期限為14天,延長期限為37天。在拘留期間,偵查機關必須向檢察機關提交申請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的審批時間分別占7天。審批通過則進行逮捕,否則應釋放嫌疑人或變更強制措施。
上述規定旨在確保刑事拘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拘留期間,檢察機關的審批起到監督和保障作用,以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保證刑事訴訟的公正進行。
刑事拘留期限有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據案件情況有所不同: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在拘留后,3日內會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捕,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天。檢察院審查的時間為7日,所以一般的刑事拘留時間是10天到14天。
對于重大嫌疑人:比如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嫌疑人,由于調查取證需要更多時間,所以拘留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7天。
簡單來說,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是10到14天,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到37天。
刑事拘留一般得多少天
1、刑事拘留是從拘留后的第二天開始計算,一般來說,刑事拘留時長一般為14天。在公安機關拘留后的這14天內,必須向檢察院提出審查批準。檢察院在7天內做出批準決定,這7天包含在14天的拘留時間內。如果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嫌疑人,則公安機關應該立即是釋放嫌疑人。
2、如果嫌疑人涉及重大案件,檢察機關可以延長審理時間至30天。所以根據情形前后時間加起來那么可能達到37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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