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屬于什么犯罪類型
詐騙罪屬于刑事犯罪類型中的侵犯財產類犯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其具體解釋如下:
一、詐騙罪的基本定義
詐騙罪是一種刑事犯罪,其核心特征在于通過欺騙手段獲取他人的財物。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益,也破壞了社會的信任基礎。
二、詐騙罪的犯罪類型
侵犯財產類犯罪:在刑事犯罪分類中,詐騙罪被歸類為侵犯財產類犯罪。這是因為詐騙罪的主要目的是非法獲取他人的財物,導致受害人的財產遭受損失。
三、詐騙罪的具體表現
欺詐手段多樣化:在詐騙罪的案例中,欺詐手段多種多樣,包括但不限于電話詐騙、網絡詐騙、虛假投資等。行為人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從而自愿交付財物。
四、法律后果與防范
法律嚴懲不貸:對于詐騙罪,法律會給予嚴厲的制裁。同時,社會也應加強防范意識,提高識別詐騙行為的能力,共同維護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總之,詐騙罪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屬于侵犯財產類犯罪。對于這種行為,法律會給予相應的制裁,同時社會也應加強防范,以減少這類犯罪的發生。
詐騙屬于刑事犯罪還是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通常與經濟及財產相關,是刑事范疇的一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者,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時可能面臨罰金。若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樣伴有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同樣伴有罰金或財產沒收。此外,該法條還指出,如果法律另有規定,則依照規定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了詐騙公私財物的具體數額標準。三千元至一萬元、三萬元至十萬元、五十萬元以上分別被視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如果達到上述數額,同時具有某些特定情節,將酌情從嚴懲處。
此外,如果詐騙數額達到較大標準,但在特定情況下,如行為人認罪悔罪、在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沒有參與分贓或獲贓較少且非主犯、被害人諒解等,可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考慮不起訴或免于刑事處罰。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如果近親屬諒解,通常不予刑事處理。即便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也應酌情從寬。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
針對詐騙罪量刑標準,當詐騙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時,若同時存在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慣犯或流竄作案危害嚴重、詐騙急需生產資料導致嚴重損失、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揮霍詐騙財物致使無法返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導致被害人死亡或精神失常等情形之一,也應視為“情節特別嚴重”。這些情況往往需要特別嚴懲。
詐騙違法嗎?
違法
一般詐騙罪這一類稱為經濟犯罪。
一般詐騙罪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的詐騙屬于詐騙罪,屬于刑事犯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糾紛
詐騙行為只要涉案數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就是刑事案件。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理。詐騙是一種違法行為,就追究其法律責任來說,不是民事案件。
詐騙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的構成詐騙罪,屬于刑事案件。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那詐騙屬于刑事還是民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內容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的相關內容中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一般詐騙罪這一類稱為經濟犯罪。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犯罪,如制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于經濟犯罪的范疇。
所謂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需要調查核實的,適用本法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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