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情形是什么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1、意外事件。2、正當防衛。3、緊急避險。4、犯罪時不滿十四周歲的人。4、犯罪是不能正確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5、其他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一、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情形
(一)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對行為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三)緊急避險。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的條件是:必須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險威脅;危險必須是正在發生的;避險行為必須是為使合法利益免遭損害而實施的;避險行為必須是在不得巳的情況下實施的;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跑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負完全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所謂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為人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根據現代刑事立法的規定,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般指兩類人,一是未達責任年齡的幼年人;二是因為精神疾病而沒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客觀上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減弱者,其刑事責任相應地適當減輕法。
(一)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即不滿14周歲的,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
(二)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6周歲的,犯任何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
(四)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要知道,不負刑事責任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其實是不一樣的。而現實中,有點人認為,醉酒的人實施犯罪行為,也應當不負刑事責任,因為醉酒狀態下其對自身的行為是不可控的,并且也無法正確辨認自己的行為。然而,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其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不能以醉酒為借口,而逃避法律制裁。
什么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
在特定情況下,國家不會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這些情況包括:第一,行為輕微且危害較小,不足以構成犯罪的;第二,犯罪行為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第三,根據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第四,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但沒有提出指控或撤回指控的;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的;第六,法律明確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況。一旦發現存在這些情形,應立即撤銷案件、不起訴、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
簡而言之,國家在以下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行為過輕,不構成犯罪;犯罪行為已過追訴期限;根據特赦令免除刑罰;沒有提出指控或撤回指控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或法律有明確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在這些情況下,相關案件應被立即處理,并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國家對刑事責任的追究有著明確的界限。當犯罪行為輕微、追訴期限已過、存在特赦、沒有指控或撤回指控、犯罪嫌疑人已死亡,或根據法律規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時,國家將停止對個人的刑事責任追究。這體現了法律對公平正義和人道主義的尊重。
國家在處理刑事責任時,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考量。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時,將不追究刑事責任,以確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這一制度的實施,旨在維護公民的基本權益,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綜上所述,國家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不會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輕微且不構成犯罪的行為、犯罪行為已過追訴期限、根據特赦令免除刑罰、沒有提出指控或撤回指控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以及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情況。國家的這一制度旨在確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維護公民的基本權益,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
一、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是: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
1、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即不滿14周歲的,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
2、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6周歲的,犯任何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不適用死刑。
4、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不追究刑事責任是指司法機關對沒有或依法不碰負刑事責任的人所作的決定。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范圍包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凡符合上述情況之一者,已收案的不予立案。已立案的應予撤銷;偵查終結的不予起訴;已移送法院起訴的,或終止案件的審判程序,或宣告無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相關推薦:
不宜追究刑事責任(法定不追責刑事責任的情形)
林業刑事司法解釋(林業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和處罰是什么)
刑事案卷給被告人(刑事案件判決書能否給被告人家屬)
刑事程序最新規定(刑事案件程序的相關規定)
法定刑事訴訟證據(刑事訴訟中法定的證據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