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的抗訴的期限是收到判決書以后的5天之內,受害者對一審的判決有爭議的,需要向人民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收到抗訴申請書以后,應該在5天之內答復當事人,只有檢察院才能向法院提出抗訴。
一、刑事抗訴法律規定的抗訴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二、抗訴申請書的寫法是什么?
1、首部。要求居中寫明標題。
2、正文。
要求寫明:第一,請求抗訴的起因,即抗訴對象的基本情況。第二,請求抗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第三,請求事項。
3、尾部。寫明致送人民檢察院的全稱,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簽名,并注明提出抗訴請求書的具體時間。
刑事抗訴請求書的格式:
請求抗訴書
被告人一案,法院于年月日以號文第一審判決被告人。我不服該判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之規定,請求你院向法院提出抗訴。
此致
人民檢察院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三、上訴和抗訴的區別是什么?
1、主體不同。有權上訴的主體,刑事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完整的上訴權;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有權提起上訴的主體仍然是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享有完整、獨立的上訴權;被害人沒有上訴權,但有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權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審的判決請求抗訴,對裁定不能請求。有權二審抗訴的主體:有權二審抗訴的主體僅限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不能按照第二審程序對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2、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訴。抗訴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
3、提起方式不同。上訴的方式,既可以采用書狀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抗訴的方式,不能采用口頭形式,應當提交抗訴書。
4、上訴、抗訴的途徑不同。上訴的途徑:提出上訴既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途徑:提出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檢察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審法院提出。
5、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就是上訴不會加重處罰,但是檢察機關抗訴不受此原則限制;
6、上訴只能在一審判決后判決未生效的上訴期內提出;檢察機關抗訴分為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二審抗訴只能在抗訴期內提出,再審抗訴在判決生效后任何時間都可提出。
司法實踐中允許犯罪嫌疑人對法院的判決提出爭議,那同樣的道理,刑事案件當中的受害者也有對人民法院判決提出異議的權利,但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害者本人不能直接上訴。
一、刑事抗訴書的內容有哪些?
(1)首部。
1、制作文書的人民檢察院名稱。
2、文書名稱,即《抗訴書》。
3、文書編號。
4、案件來源及本院審查過程。
(2)正文。
1、本院審查認定的法定抗訴情形。
2、本案訴訟過程。
3、審查意見、抗訴理由。
4、抗訴決定及法律根據。
(3)尾部。
1、檢察院公章
2、法院名稱
3、抗訴時間
二、刑事抗訴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第二百三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三、上訴和抗訴的區別有哪些?
1、提起的主體不同:上訴提起的主體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訴提起主體是公訴機關;
2、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實行上訴不加刑,也就是說在刑事案件中因為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而在二審判決中判決被告人比一審更重的刑罰。但如果是公訴機關提起抗訴的話,則抗訴是有可能判處比一審更重的刑罰的;
3、審理的方式不同:刑事案件上訴,二審法院有可能開庭審理,也有可能不開庭審理,而如果是刑事抗訴案件,則二審法院應當開庭審理。
4、提出上訴及抗訴的時間不同:上訴必須是在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10日提出,超過期間就不可以提出上訴了。抗訴的時間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二審抗訴只能在抗訴期內提出,再審抗訴在判決生效后任何時間都可以提出。
在司法實踐中,受害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遞交刑事抗訴書,如果受害人對判決結果有爭議,需要先向檢察院申請抗訴。至于受害人向檢察院遞交的抗訴申請書,建議受害人讓專業的律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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