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審判實刑可能性大嗎
被取保候審判實刑的可能性不大。
相關規定:
嚴格說來,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與能否判緩刑沒有必然的聯系;但從司法實踐來看,只要允許辦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處緩刑、拘役或管制,但不絕對。如果要判處監禁刑罰的,司法機關一般不會辦理取保。
適用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對于有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對其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后判實刑幾率:
關于取保候審后判實刑幾率的問題,兩者并沒有互證關系,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給予緩刑,主要還是依據其刑事處罰是否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同時,對于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會給予緩刑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病人取保候審算刑期嗎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管制刑法自判決正式執行之日開始計時。倘若在判決執行之前先行被采取了羈押措施的,那么這種羈押行為則需按照羈押天數為一天、換算抵扣刑期兩天的方式進行調整。此條規定主要針對于管制待遇的時間核算與折算問題,而非針對取保候審的特殊情況。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過程中一種強制性的措施,其主要含義是允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特定條件下暫時免除羈押,轉而在社會環境中接受相應的監督管理。然而,取保候審并非等同于羈押,故無法適用于前述關于管制刑期計算及折算的相關規定。因此,若病患獲得取保候審資格,這并不應被視為刑期的一部分。刑期的計算與折算應根據具體的判決結果以及實際執行情況來予以確定。假設某位病患被判定為管制罪名成立,那么他在取保候審期間所度過的時間很可能并不能直接抵扣管制刑期,除非有其他相關法律條款或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取保候審可以折算刑期。在缺乏明確法律依據的前提下,取保候審不應被視為刑期的組成部分。
取保候審和拘役或管制有關系嗎
取保候審和拘役或者管制也有一定的聯系,根據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關系,在我國,拘役和管制是刑事處罰,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
一、取保候審和拘役或管制有關系嗎?
取保候審和拘役或管制有一定關系,根據規定,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時,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與其犯罪活動等相關聯的特定場所;
(二)不得與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同案犯以及與案件有關聯的其他特定人員會見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從事與其犯罪行為等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拘役和管制的區別有哪些?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于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由此可見,取保候審和拘役或者管制之間唯一存在的關系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有取保候審的可能性,但也不是絕對的,能否被取保候審還是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析的。拘役和管制雖然都是刑事處罰,但兩者的差別也很大。
相關推薦:
要怎樣才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一般流程是怎樣的)
取保候審算管制嗎(管制與取保候審之異同)
我國如何起訴誹謗罪(我國誹謗罪如何訴訟)
拘留3天可以保釋嗎(拘留3天可以交保釋金出來嗎)
找辦案人取保有用嗎(找辦案人取保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