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誹謗罪起訴法院后會立案嗎?
符合立案的標準,法院會進行立案,首先需要收集證據(jù),特別是收集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jù)一定要保存完善,然后就是到法院起訴,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地法院都可以的。
遭他人辱罵,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依據(jù)規(guī)定,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誹謗罪和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因為其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所以屬于自訴。侮辱罪是指利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人格尊嚴,破壞他人的名譽的行為。而誹謗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假的事實以來侵害他人人格尊嚴,詆毀他人名譽的行為。兩者的區(qū)別在于:侮辱罪必須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公然進行的對他人實施的侵害他人人格權的行為,而誹謗罪必須是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并且將之傳播。
二、遭遇侮辱誹謗怎么辦?
人民法院對侮辱、誹謗犯罪,采取告訴才處理的受案方式。婦女受到他人侮辱、誹謗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對于侮辱、誹謗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的,受害婦女應主動到人民法院去起訴,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受害婦女還可以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自己因名譽受到損害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
2、如果侮辱、誹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要求公安機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3、受害婦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遭遇侮辱誹謗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符合立案的標準,法院會立案的,要追究誹謗者的責任,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如果侮辱誹謗的行為沒有構成犯罪,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一、對于人身侮辱可以起訴嗎
侮辱罵你能起訴,屬于自訴案件,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據(jù),然后攜帶起訴狀、身份證、證據(jù)材料等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即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wǎng)絡實施第一款規(guī)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jù)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侮辱罪情節(jié)嚴重情形包括哪些?
侮辱罪客觀上表現(xiàn)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數(shù)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
另一方面,只要不特定人或者多數(shù)人可能知悉,即使現(xiàn)實上沒有知悉,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shù)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
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如果行為人無意識地實施了有損于他人名譽的行為,則不能認定為侮辱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只有情節(jié)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侮辱罪。
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以下情況: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的等等。
未達刑事立案標準,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予以處罰。
要是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一、侮辱罪嚴重要判刑或者罰款嗎
構成侮辱罪要判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wǎng)絡實施第一款規(guī)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jù)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
二、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具體是什么
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侮辱主要的行為手段有哪些
(1)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涂人,強剪頭發(fā),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采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丑,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侮辱就是使用暴力或其它的方法公然的破壞他人的名譽,這種行為只要造成嚴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擔起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也會按受害方所造成的影響來進行確定,所以,侮辱他人的行為雖說只是言語之行,但所存在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作為受害方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