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財物多少拘留
法律分析:破壞公私財物可能會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若行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即只要達到以上條件,就會被立案刑事拘留。若未達到上述立案標準,那么可能會依據《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處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故意損財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立案參照規定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立案偵查: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在人民幣伍仟元及以上者;2.有肆意毀損公有或私有財物且次數達叁次以上者;3.糾集三名或者以上人員公開蓄意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產的行為;以及4.依照法律法規所明確規定的其他情節嚴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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