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級傷殘賠償標準一覽表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一覽表
九級傷殘是指身體某些部位永久性喪失功能,但不影響正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傷殘等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九級傷殘賠償標準如下:
一、傷殘等級
九級傷殘
二、傷殘賠償金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賠償金標準為20萬元。
2. 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每月標準為傷殘人員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傷殘津貼標準
1. 一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500元。
2. 二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550元。
3. 三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600元。
4. 四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650元。
5. 五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700元。
6. 六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750元。
7. 七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800元。
8. 八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850元。
9. 九級傷殘:每月領取傷殘津貼900元。
九級傷殘一共賠多少萬
傷殘9級賠償大約4-10萬,具體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相當于9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規定了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標準,賠償標準七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殘賠償標準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是7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是九級傷殘,月工資是六千元,那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五萬四千元。如果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會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補助金的。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1、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醫療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傷殘鑒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綜上所述,工傷評為九級大概能賠幾萬元左右。9級傷殘解決勞動關系可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九級傷殘賠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
九級傷殘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交通事故或醫療事故造成九級傷殘的,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賠償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具體賠償金額以所在地區為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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