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是: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等。
一、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是: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等。
二、賠償的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相關法律依據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與我國的整體標準沒有太大區別,如果根據當的政策有所不同的,可以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執行,或者雙方對于需要賠償的金額和項目已經有過協商并且已經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約定執行,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4年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內蒙古工傷賠償項目與標準
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等。
二、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
1. 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 造成傷殘的賠償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 造成死亡的賠償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 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賠償的法律依據
1.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2.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3.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4.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
5.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四、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與我國整體標準的對比
內蒙古工傷賠償標準與我國的整體標準沒有太大區別。如果根據當地政策有所不同的,可以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執行,或者雙方對于需要賠償的金額和項目已經有過協商并且已經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約定執行,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023_蒙古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當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時,我們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賠償。以下是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詳細介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1. 醫療費用
包括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以及其他必要的醫療費用。這些費用需根據患者的病例和診斷證明來確定。
2. 護理費用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情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來確定。如有收入的護理人員,其賠償標準參照誤工費標準;若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傭護工,則參照當地護工的勞務報酬標準。
3. 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來確定。具體計算方式為:受害人固定收入 × 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 365天)× 誤工天數。
4. 住院伙食補助費
根據住院天數來計算,計算公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 × 住院天數。
5. 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來計算。
6. 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來確定。
7.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和傷殘程度來計算。具體計算方式為:
- 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20年 × 傷殘賠償系數。
- 60-74歲: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受害人實際年齡 - 60歲)] × 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20年 - (受害人實際年齡 - 60歲)] × 傷殘賠償系數。
- 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5年 × 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5年 × 傷殘賠償系數。
8. 死亡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的年齡來計算。具體計算方式為:
- 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20年。
- 60-74歲: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死亡人實際年齡 - 60歲)];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20年 - (死亡人實際年齡 - 60歲)]。
- 75歲以上: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 = 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5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 = 農民人均純收入 × 5年。
9. 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來確定,具體每個傷殘等級能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10. 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被撫養人的年齡和撫養人數來計算。
11. 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12. 后續治療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3. 整容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4. 康復費
該項為因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發生的費用。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5. 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16. 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 =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 12個月 × 6個月。
17. 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能同時包括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等。
人身損害賠償定義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根據《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人身損害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人身損害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人身損害賠償種類可根據人身損害的原因分為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等類型。
通過以上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詳細介紹,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是首要任務,同時也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否則,對方可以依法要求進行賠償。
2023_蒙古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的進步,在一些生活中或者工作中,由于他人給自己造成的一些人身傷害,我們是可以根據賠償法申請一定賠償的,下面我為大家介紹一下關于_蒙古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內蒙古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8、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 9、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具體每個傷殘等級能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權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賠償標準的五至十倍予以賠償。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可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11、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參照配置機構意見確定。 12、后續治療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3、整容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4、康復費 該項為因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發生的費用。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15、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2個月×6個月 16、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能同時包括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等。人身損害賠償定義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死亡及精神損害,要求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侵權法律制度。根據《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人身損害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人身損害各項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人身損害賠償種類 根據人身損害的原因,可以分為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幾種類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11年修正)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劃分成如下幾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雇員受害賠償糾紛;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產品責任糾紛;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建筑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法律制度。 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主體是自然人,客體是身體健康權或生命權,賠償的方式是財產賠償,賠償的義務人是致人損害的致害方。所謂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體健康權或生命權而提起訴訟的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是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案件,包括因賠償義務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 從上面為大家介紹的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_蒙古,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對于人們來說人身安全是第一的,必須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并且也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否則,對方可以依法要求進行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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