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是可以當庭進行宣判,也可以定期進行宣判。對于當庭宣判的,應該在五天里面,將判決書送達提出公訴的檢察院和當事人。定期進行宣告判決的,應該在宣判之后將判決書送達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以及當事人。判決書還需要同時送達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一律公開進行,不一定當庭宣判。案件事實清楚,沒有爭議的,一般會當庭宣判;如果案件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等,存在爭議的,則會定期宣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法律分析:二者的區別就在于宣判時間的不同。當庭宣判一般都是法官在庭審前或者庭審過程中對于案件結果已經有了基本的結論了,庭審完畢之后進一步予以確定,因此當即即可宣判。而定期宣判是法官可能還需要再研究一下案件具體案情或者個別法律問題,或者需要時間撰寫裁判文書,所以告訴雙方當事人一個確定的時間,到那天宣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5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當庭宣判是在合議庭經過評議并作出決定后,立即復庭由審判長宣告判決結果。當庭宣告判決后,應當在5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定期宣判是經過審理后,另行確定日期宣告判決書的活動。定期宣告判決的,合議庭應當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傳喚當事人并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判決宣告后應當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判決生效后還應當送達被告人所在的單位或者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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