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無罪釋放要怎么賠償
刑拘無罪釋放后,首要步驟是明確其賠償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主要賠償方式是支付賠償金,若能返還原物或恢復原狀,將被優先考慮。此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國家賠償的基本原則。
在賠償計算上,第三十三條規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該賠償標準基于國家上年度職工的日平均工資計算。這意味著,一旦被錯誤拘留,每日的賠償金額將由該年度職工的日平均工資決定。
在實際操作中,賠償請求人應首先收集證據,證明自己遭受了無罪拘留。這可能包括法律文件、證人證詞或其他相關證據。接著,向有權機關提出賠償請求,通常是由司法機關或政府機關進行處理。處理過程可能需要一定時間,因此耐心等待是必要的。
在等待賠償決定期間,賠償請求人可以尋求法律援助,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法律專業人士可以提供法律建議,幫助其準備和提交賠償請求,或在必要時代表其進行訴訟。
賠償決定通常會詳細說明賠償金的數額以及賠償的具體形式。若對賠償決定有異議,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方案,可以確保獲得公正的賠償。
總之,刑拘無罪釋放后的賠償過程涉及明確權利、收集證據、提出請求、等待決定、法律援助和可能的復議或訴訟。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可以依法獲得適當的賠償。
刑拘后無罪釋放國家會賠償嗎
刑事拘留后又無罪釋放的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公安機關在釋放當事人的時候一般不會主動支付賠償金的。意思就是得被刑事拘留的當事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如果公安機關直接拒絕的話,可以通過訴訟這種方式,讓公安機關承擔賠償責任。
一、刑拘后無罪釋放國家會賠償嗎?
刑拘后無罪釋放可以要求國家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第九條: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國家賠償項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身體傷害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康復費、撫養費、扶養費、生活費
造成死亡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扶養費、生活費
3、致人精神損害的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直接損失賠償、間接損失賠償
公安機關是不能隨便對任何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采取刑事拘留一方面會損害到當事人的名譽,另一方面也嚴重的侵犯到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權。法律制度支持刑拘后被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也是為了約束公安機關的執法權。
刑拘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正常情況下,不可以。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時又是無罪的。1、違法采取拘留措施的,肯定要賠。如未經審批,辦案人員擅自決定的。2、依法律規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不賠。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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