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訴期限規定多久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1、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2、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一、刑事案件上訴期限規定多久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
1、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
2、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上訴程序怎么走?
1、當事人要求上訴。上訴,書面提出上訴,或者口頭提出上訴,而口頭提出上訴應制作筆錄。
2、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
(1)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在上訴期滿3日后將上訴狀、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法院。
(2)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上一級法院將收到的上訴狀3日交給一審法院,由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院規定。
3、寫上訴狀。上訴狀要包括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第一審判決書的文號,第一審法院的名稱等。
4、上訴人可以撤回上訴。上訴期限內,上訴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訴,法院應當準許。
5、上訴期滿后,上訴人撤回上訴,由二審法院進行審查。如果原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院正確,量刑適當,二審法院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如果原判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二審法院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繼續按照上訴程序審理。
上訴是刑事訴訟司法救濟的措施之一。在很多的庭審中的一些刑事案件的話當事人也是會對于法院給的審判意見不服,這樣的情況下也就可以進行上訴的申請,當然也是需要先填寫很多份上訴書,待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后再進行上訴。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限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10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5日。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對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審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屆滿未提出上訴、抗訴,除死刑復核案件需要復核外,均將發生法律效力。
網友咨詢: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限是怎樣的?
浙江浙平律師事務所王中強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10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5日。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對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審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屆滿未提出上訴、抗訴,除死刑復核案件需要復核外,均將發生法律效力。
上訴的提起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一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是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第一種情形下,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著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在第二種情形下,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浙江浙平律師事務所王中強律師解析:
1、民事案件上訴期:
(1)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不服法院一審裁定的,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刑事案件上訴期:
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3、行政案件上訴期:
(1)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不服法院一審裁定的,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王中強律師簡介
咨詢熱線:13757387593 王中強律師,1973年1月出生, 中共黨員,浙江大學法學本科畢業,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課程班結業。1990年參加工作,1997年開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同年入黨,現任平湖市司法局黨總支委員,浙江浙平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副主任,并擔任中共平湖市委、浙江中筑置業有限公司、哈蒙冷卻(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根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亳州根寶廢舊物資有限公司、江西瀧華健康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安吉申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堅仕箱包有限公司、嘉興東山建設有限公司、嘉興中岳熱處理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國家機關、大中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王 中強律師至今已經辦理刑事案件300余件,民事案件千余件,知識產權案件50余件,并在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案件多起。
刑事訴訟法上訴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中對于上訴的具體規定包括《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該條款指出,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持有異議,有權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更高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而針對不同類型的決定,上訴期限有所不同。第二百三十條詳細規定,對于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而對于裁定的上訴期限則為5日。以上期限的起算點為收到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
相關推薦:
逃避取保候審會加刑嗎(取保候審逃跑會加刑嗎)
2級重傷賠償(重傷二級賠償)
取保候審一般誰擔保的(取保候審的擔保人)
犯強奸罪判幾年刑期(強奸罪一般幾年)
取保候審不傳訊可以嗎(取保候審期間可否不接受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