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訴狀提交后多長時間受理
法律分析:上訴狀交到法院,一般7天內法院會受理。 只要上訴條件符合受理條件的就會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普通程序審理期限多久
一、刑事普通程序審理期限多久
1、刑事普通程序審理期限一般為兩個月。對于可能判死刑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自訴案件未被羈押的,應在受理后六個月內宣判。刑事案件的判決走普通程序審理時,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適用的期限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判組織】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出庭支持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二、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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