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原告)可以在十日內直接提出上訴;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可以直接提出上訴;3、刑事公訴案件受害人可以通過檢察院提出抗訴,是否抗訴由檢察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法律分析:公訴人是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利的檢察院的工作人員。1、刑事訴訟中的原告,指的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原告人,包括被害人以及其近親屬。2、公訴人是刑事訴訟中,代表國家提出追究犯罪的人,具體是人民檢察院;公訴人不參加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訴訟,只是履行法庭監督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
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一般沒有原告一說,刑事案件中一般分為被告人和受害人。本題所說的原告應該是指的是受害人。在公訴案件中,受害人沒有上訴權;在自訴案件中,受害人有上訴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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