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是什么意思
刑事責任是什么意思
刑事責任,是依據(jù)國家刑事法律規(guī)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guī)定追究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不同之處:一是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二是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決定;三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刑事責任包括兩類問題:一是犯罪;二是刑罰。
具體表現(xiàn)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中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實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負刑事責任意味著應受刑罰處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根本區(qū)別。
刑事責任的意思是行為人因為實施了犯罪行為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承擔的相應的責任,并且需要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法律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刑事責任指的是犯罪分子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承擔的按刑事法律規(guī)定追究的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與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與沒收財產。
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對違反刑事法律義務的行為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種應有的、體現(xiàn)國家對行為人否定的道德政治評價的承擔。對于刑事責任,應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從行為人方面講,刑事責任就是行為人對違反刑事法律義務的行為(犯罪)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刑罰)的一種應有的承擔;從國家角度看,刑事責任就是國家對實施刑事違法行為的人的一種否定的道德政治評價。具體地說,就是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規(guī)定,對實施犯罪的人所作的一種否定的道德政治評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什么是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司法機關依據(jù)國家刑事法律對刑法禁止的行為作出的與之相適應的評價,同時是一種公權行為對私權行為后果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的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如何區(qū)分刑事責任與行政違法責任
刑事責任與行政違法責任是法律體系中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形式。
刑事責任主要針對的是違反刑事法律義務的行為。它體現(xiàn)的是國家對行為人的否定道德政治評價,是行為人對自身違反刑事法律義務的必然法律后果。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多樣,包括但不限于罰金、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刑事責任的追究范圍廣泛,幾乎涵蓋了所有與犯罪行為相關的法律義務。
相比之下,行政責任更側重于行政管理領域的違法行為。它是對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行政責任通常通過行政處罰的形式來實現(xiàn),例如罰款、警告、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責任的設定和執(zhí)行主要依據(jù)《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行政法規(guī)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違法行為進行具體規(guī)定。
區(qū)分刑事責任與行政違法責任的關鍵在于違法行為的性質、法律依據(jù)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刑事責任通常涉及犯罪行為,法律依據(jù)通常為刑法,法律責任形式包括刑罰等;而行政責任則主要針對行政管理領域內的違法行為,法律依據(jù)為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法律責任形式以行政處罰為主。
在實踐中,對于同一行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界限,往往需要綜合考慮行為的性質、法律依據(jù)以及社會影響等因素。正確區(qū)分兩種責任,有助于確保法律責任的準確適用,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從而有效預防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刑事責任的含義是什么
刑事責任是犯罪行為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基于刑事法律的規(guī)范。它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種。
主刑,是主要刑罰,只能獨立執(zhí)行,不能與其他刑罰合并使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等。
附加刑,是對犯罪人追加的懲罰,如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對于外國犯罪者,也可以獨立或合并使用驅逐出境作為附加刑。
刑事責任的實質是對犯罪行為的法律評價和懲罰。通過實施刑事責任,國家維護法律的權威,保障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犯罪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既是對其行為的譴責,也是對其應承擔后果的法律確認。
在法律框架內,刑事責任的實施遵循程序正義原則,確保犯罪人得到公正的審判。通過法律手段,對犯罪行為進行懲罰,同時對社會進行警示,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刑事責任的最終目標是實現(xiàn)社會的穩(wěn)定與和諧,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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