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后想私了如何撤案
報案后想私了如何撤案具體要看什么案件,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簡單來說就比如盜竊,你的東西其實放錯地方沒找到以為被盜就報了案又找到了就可以撤案。但如果是被人偷了且價值又夠立案標準,即使對方送回來了,也不能撤案。
以下情形可以撤案: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展資料:
私了撤案注意事項:
1、查看財產損失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設置警告標志牌后,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事故事實及成因一定要采取書面協議形式,即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不能采取口頭協議方式,以免一旦撤離現場對方翻臉不認人,導致事故現場和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3、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但要特別注意當事人未達成“事故事實”書面協議,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應當選擇報警處理。
4、保險報案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書
(1)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2)雙方當事人對具體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達成賠償協議后就賠償協議發生爭議的,交警部門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3)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上,可以自行結合本身情況加入一些內容。另外,不放心的話建議可以找當地公正部門對協議書進行公正,費用不貴,還有就是你們付給他的費用,請他本人寫收條并簽字按手印,協議書可以打印出來,但簽名和按手印必須要當事人自己,在協議書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撤銷案件
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嗎
法律解析:
1. 立案后不隨意撤案。
2. 若犯罪事實成立且符合刑法處罰標準,不得撤案。
3. 如果沒有犯罪事實,可以撤案。
4. 如果犯罪事實存在,但未達到刑法處罰標準,也可以撤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2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立案后證據不足可否撤案?
是的,人民檢察院可在立案之后依舊認為證據不足且不符合起訴標準時,作出不起訴的決議。
法律明確規定,以下特殊情況下,均應免于追究刑事責任:
1.情節輕微、危害性小,無法認定為犯罪;
2. 犯罪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期;
3.經特赦令方可獲得免除刑罰;
4.依刑法規定只能由受害人告訴才能處理的犯罪,若未告知或撤回告知;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已死亡;
6.其他法律明文規定無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
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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