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訊是什么意思
提訊:將犯人從關押處提出來審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
提訊對刑事檢察來說幾乎是必經環節。因為見到真人和看筆錄完全不一樣。
很多人對訊問工作缺乏重視,認為這只是核實證據,自己的筆錄一般也不會作為證據使用。
雖然不能僅以口供定案,但是口供在證據中的核心地位始終是不可動搖的。
如果嫌疑人有罪,那他是犯罪的當事人,他最了解犯罪的一切情況,而這些情況中的很多細節是目前卷宗都沒有反映出來的。
如果嫌疑人無罪,那他是辯白無罪最好的信息提供者,比如他可以提供不在場的情況,與案件無關的情況,正當防衛的情況等等。這些都有待于我們去挖掘。
訊問的關鍵與其說是問,不如說是聽,關鍵是讓嫌疑人自己打開話匣子,將內容自然的表達出來。只有自然流暢的談話,對方才會進入一種放松狀態,更有可能說實話。我們需要讓對方自然陳述的差不多,然后根據他已經表達出的信息點,與我們通過閱卷所得來的關切點,也就是我們最需要解答的一些案件問題,將它們結合起來,不經意的提一下。
用簡短的,不是很正式的問話,不要打斷嫌疑人已經進入的心流狀態,稍微引導一下信息的表達方向。
訊問要想達到一種比較放松的狀態,其實就像在聊天。
訊問的目的在于核實證據,但一定不要忘了,你問的不是證據,而是人。
人有一個特點,具有開放性和無限可挖掘性,你可以跟他一直聊下去,能夠挖掘出比卷宗多得多的內容,包含了更大的信息量。
因為證據是死的,人是活的。
有些內容你如果不提訊,是永遠不可能知道的。
我們不能因為嫌疑人犯了罪,就認為他是天生的壞人,盡量不要過多地進行道德譴責。
要在嫌疑人表現出悔恨和懺悔的時候,肯定他不是天生的壞人,在其能夠如實供述的時候,要肯定他的態度,可以說他是一個敢作敢當的。
嫌疑人也需要鼓勵,他們也希望得到理解甚至同情。你在理解他的時候,他是可以感受得到的,他也會開始理解你,會盡量配合你的提訊包括以后的訴訟流程。
因為他覺得你是就事論事的人,沒有因為他犯罪,就對他的人格進行貶低,讓他保有最后的尊嚴。
盡量減少指責,增加理解。不是同情犯罪,而是對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惋惜,比如問他當時圖什么呢?問他當時有沒有能夠避免犯罪發生的可能性,然后共同分析當時為什么沒有阻止犯罪的發生,把他的理性思考激發出來,以一種外部視角檢討自己的罪行,讓他自己認識到自己罪行的嚴重性,而不是把結論強加給他。
提訊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合法的提訊主要包括形式合法與內容合法。
形式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提訊應當由至少兩名檢察人員進行、書記員一般不應獨立進行提訊、提訊應在規定場所內進行、提訊筆錄項目完整、嫌疑人、訊問人、記錄人核對筆錄并分別簽名確認等。
內容上,刑訊逼供等非法獲取言辭證據的方法應被嚴厲禁止,提訊的過程中應當嚴格保障犯罪嫌疑人充分進行辯解和辯護、閱讀并要求修改筆錄、進行揭發檢舉等各項權利。
2。客觀性原則
檢察人員不僅承擔著查明犯罪、指控犯罪的責任,同時還要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因此必須時刻保持客觀與公正的態度,決不能因為事先對于案件卷宗的審查而先入為主。訊問人在訊問過程中對嫌疑人的引導、記錄人在記錄過程中對于原始供述內容的主觀判斷、取舍、精練、用語變化都會導致供述與供述筆錄間存在差異。
3。全面性原則
既要要求嫌疑人如實供述涉案的犯罪事實,同時也要充分傾聽并重視嫌疑人無罪或罪輕的各種辯解,特別是犯罪嫌疑人針對有罪指控所做的辯解,要引起案件承辦人的高度重視。
4。規范性原則
規范是質量的前提,想做好提訊工作就必須對提訊工作加以全方位的規范。首先,提訊工作的規范配置應當是一檢一書,檢察員主要負責訊問,書記員主要負責記錄,在此基礎上雙方互為補充。其次,使用規范語言進行提訊是規范提訊的核心,盡可能的以庭審的標準規范提訊用語,誘導性發問、指示性發問、欺騙性發問等不規范的訊問方式均應主動加以避免。
5。計劃性原則
計劃包含三方面的內容:第一,訊問提綱。圍繞案件事實和已經掌握的證據,針對嫌疑人可能做出的辯解,制定較為詳盡的訊問提綱,但注意要與庭審的訊問提綱加以區別,因為我們不可能在提訊時就把已經掌握的證據和盤托出。第二,就案件涉及的相關學科領域或基本常識有計劃的加以準備和學習。第三,訊問人和記錄人要根據預審筆錄中所反映出的嫌疑人語言特征和語言習慣,在語言和文字方面,結合訊問人與記錄人的配合問題,進行有計劃的準備。
6、安全性原則
要通過規范提訊行為杜絕各種危險情況的出現。在提押犯罪嫌疑人至提訊室的過程中,應保證兩人提押,提訊人應始終保持在嫌疑人身體側后方半米的位置;訊問過程中,應盡量避免提訊人采取坐姿與嫌疑人正面近距離接觸,核對筆錄或其它物證、書證的,應讓嫌疑人坐在原位進行;嫌疑人在筆錄上簽字一般要選擇提訊臺以外的其他位置,簽字時提訊人仍應處于嫌疑人身體側后方半米的位置,待收好簽字筆后再取回筆錄。此外,應盡量避免嫌疑人接觸卷宗材料,并隨時注意觀察嫌疑人的情緒或生理變化,提早發現情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如中止訊問、及時還押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審查起訴階段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就是本文所指的提訊,也稱之為檢提。
訴訟卷和偵查卷都包括哪些文書
1、訴訟卷包括:文書卷和證據卷;
2、偵查卷包括:刑事拘留釋放的卷宗、因為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釋放又不需要繼續偵查的卷、強制措施的內部呈批文書、為繼續偵查的需要而備份的材料、案件在偵查過程中的匯報提綱、閱卷筆錄、訊問提綱、調查提綱等;
3、訴訟卷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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