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是什么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包括:
1、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3、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5、未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jù):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guī)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二、審判公開的原則。三、保障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法律分析】
(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法院、檢察院作為整體的獨立,而不是法官、檢察官個人獨立;我國的獨立只獨立于行政,不獨立于立法;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五)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六)審判公開原則。所有案件一律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辯護權不受訴訟階段的限制,受限制是辯護的方式;辯護權與犯罪種類無關;辯護權與案件情況無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刑事訴訟法的原則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的原則:
(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
【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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