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的處罰往往是比較嚴重的,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處罰分為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刑以及死刑立即執行等等。
一、刑事案件取保候審申請書怎么寫
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后,當事人認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委托律師代寫取保候審申請書,也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申請書由申請人、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申請事項、事實和理由四部分組成。
1、申請人寫明申請取保候審人的身份信息。
2、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寫明該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逮捕時間、羈押地點等信息。
3、申請事項寫明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4、事實與理由部分包括:(1)寫明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的具體緣由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對取保候審的規定。(2)寫明申請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的規定。(3)在落款處寫明申請公安局及申請日期。
二、取保候審申請
這一階段一般處于每個訴訟階段結束之后,最為常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強制到案之后。但是由于英美各國將保釋在一定范圍之內作為一種權利賦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被告人自己無須提出申請,而由具有保釋決定權的官員依職權批準。根據英國《1994年的刑事司法與公共秩序法》第27條的規定,警察能夠對被告人的保釋附加除了要求被告人居住在保釋旅館之外,他們認為合適的任何條件。
三、取保候審金額
繳納保證金,不能說是以金錢換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錢作為擔保,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關機關的工作正常到案,則返還保證金,故由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金額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單位及職業,聯系方式,與犯罪嫌疑人的關系;我自愿向公安局作如下保證:監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下列要求: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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