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
法律主觀:
一般的 侵權責任 的構成要件有4個,主要包括: 1、發生侵權的行為,侵犯他人財產或者對他人身體造成了損害。 2、 侵權行為 對被侵害人造成損害。 3、侵權行為和造成的損害有必然的聯系。 4、侵權人實施的侵權行為是有過錯的。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 違約責任 或者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具備構成要件,則構成一般侵權責任;欠缺任何一個構成要件,都可能會導致一般侵權責任的不構成。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無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別規定即可成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受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影響。在過,錯責任原則下,需要行為人有過錯;在無過錯責任原則下,則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過錯。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一、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般侵權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1、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系。不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即引起損害事實的發生是由于不法行為的實施,如果損害事實并非不法行為的實施所致,則不構成侵權。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無論其是故意還是過失,是一般過失還是重大過失都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特殊侵權行為需要依照法律特別規定的具體要件,通常不需要行為人主觀具有過錯,適用無過錯責任。
其行為是一種間接侵權行為,往往與責任人有關的其他行為或事件構成,在責任承擔上需要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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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一、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為的違法性。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系。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二、侵權損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侵權損害賠償標準有如下:
1、從經濟等價規律來看,該規律要求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價,該代價和受害人應得的代價大致相等。對價始終是決定賠償的基本要件;
2、從“等價有償”這一民法的基本原則來看,根據這一原則,一方面,在合法的經濟活動中,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取得他人財產利益的一方應當向對方給付相應的價款或者其他財產利益;另一方面,在違法的民事活動中,行為人對因其行為引起的損失必須賠償,而且,賠償范圍應與損失范圍相一致;
3、從“損害賠償”自身來看,所謂“賠償”意為“補償”、“填補”,“損害賠償”即指通過補償受害人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使受損害的權利恢復到侵權以前的狀態。由此可知,只有侵權人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損害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才能同時滿足上述要求。確立了這一標準,就為爾后的損害賠償的范圍與賠償數額的科學認定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觀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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