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執行公務罪一般判刑多久
妨礙執行公務罪一般判刑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犯妨礙執行公務罪,應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包括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其中其中,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是其主要客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是其隨機客體;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的行為,或者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對方是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便其不能執行職務。
綜上所述,妨害公務罪不僅是職務犯罪,而且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的罪名,這項罪名要由公安機構負責偵查。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襲警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礙公務一般會怎么判
妨礙公務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判刑,具體如下:
1、妨礙公務行為不構成犯罪,一般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2、妨礙公務行為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妨礙公務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4、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礙公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是其主要客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是其隨機客體;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對方是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晌族,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便其不能執行職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宴兄弊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塵塵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礙公務一般會怎么判
妨礙公務的判刑標準,具體如下:
1、若行為人的妨礙公務行為不構成犯罪,一般處以行政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若行為人的妨礙公務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對其處以刑事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妨礙公務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脅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的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就成立;
2、中的暴力程度,僅限于致人輕傷,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3、罪數問題:實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經營罪的同時觸犯妨害公務罪的,數罪并罰。觸犯走私毒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的同時觸犯妨害公務罪的,只按該三種犯罪論處,并加重處罰,不再定妨害公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礙公務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
妨礙妨礙公務行政處罰標準是根據行為人的具體妨礙公務情節程度處以拘留以及罰款。妨礙的公務活動,不僅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單位中所進行的公務活動,而且還包括國家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或命令在其他時間或場所內的公務活動。
一、妨礙公務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 妨礙執行公務的治安處罰標準是處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可以從重處罰,并且,刑法當中規定的其實就有妨害公務罪。所以我們對待國家工作人員的正常執法工作還是有義務配合的,最起碼不能去故意妨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對此類違法行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二、哪些情形構成阻礙執行職務? 1、行為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即14周歲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有意進行阻礙。 3、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侵犯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否則不構成此行為。 4、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阻礙的行為應當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手段,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造成嚴重后果的會成為其他犯罪。三、妨害公務罪的處理 妨害公務如果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現在可以看手中的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則到期會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則在十多天后會轉為逮捕,后按刑事訴訟程序辦理,直到審判,執行,服刑完畢后才放人。實踐中定罪量刑的可看許多情況,如態度、后果、退賠、自首、揭發、檢舉、立功、主從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慮證據情況,按所講,如條件允許,可委托律師辯護,可爭取輕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般的妨礙執行公務所面臨的處罰其實就是口頭警告或者說罰款,只有妨礙執行公務的這些情節已經非常的嚴重了才會對其進行治安拘留。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當中如果程序違法或者說沒有合法的憑證,這樣的話民眾可以不配合,但民眾不可以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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