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的行為構成何罪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野磨御一款的規定,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新型肺炎屬于法定傳染病,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布2020年第1號公告,明確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人員,一般以告誡為主,少數人執行了刑拘手段,應該說,還是人性化的。這一方面源于病毒大概率是外來的,普通民眾也是受害者,很多人因此承受了生命財產的損失,再者“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也一直我黨堅持的原則。
經過兩年的疫情防控工作,普通人面對病毒應該怎么處理基本已經是老少皆知的常識,不能說不知情,
而這次新聞報道的幾個案例,已經很大概率是主動散布游納病毒的行為,而且還不知道是否是有組織的行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惡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的,可以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先看三個案例:
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20年1月31日,青海西寧警方公布一起案件,嫌疑人茍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回西寧后,拒不執行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措施,故意隱瞞真實行程,編造虛假歸家日期,對自己已有的發熱咳嗽等癥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多次外出與人群密切接觸。茍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現茍某被隔離收治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20年2月4日,四川內江警方公布一起案件,嫌疑人龍某1月22日從無錫乘動車回內江,途徑漢口站,列車進站停留,但自己未下車,返回內江后,未自行居家隔離,還多次邀約朋友聚會、打牌。1月29日,龍某因發熱就診,次日確診感染新冠病毒。從龍某回家到病發,共密切接觸15人
導致疫情擴散要付什么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若感染新冠病毒者因隱瞞相關情況造成疫情傳播時,將視具體情形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不配合疫情防控的后果
1、疫情防控期間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情節較輕的會處以警告的處理
2、情節嚴重的會處以罰款等。
二、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出門戴口罩,勤洗手。
2、加強體育鍛煉,增強身體抵抗力。
3、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聚集,不湊熱鬧。
4、及時報備,出現發燒,咳嗽,及時向社區或者村委報備。提高個人意思,加強個人防護,學習疫情相關知識。
三、違反疫情防控管控社會管理秩序行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的
2、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有關場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絕配合身份登記規定的
3、封控、封閉小區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違反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規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4、經過疫情防控卡點的車輛和人員,以沖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點工作人員檢查的
5、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
6、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不按照規定居家健康監測或者集中隔離觀察的
7、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
8、拒絕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門開展的疫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
9、具有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人員,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發熱門診就醫,經勸阻無效的
10、集中隔離結束后,不按照規定接受健康監測和管理,經勸阻無效的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11、疫情防控期間,在家庭住所開設棋牌檔、麻將室,違規售賣感冒發熱藥品等
12、疫情防控期間,居民違反規定外出參加打牌、餐飲、娛樂等聚集活動,經勸阻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傳播病毒犯什么罪
故意傳播病毒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近期,有的地方出現了已經確診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拒不服從隔離治療措施,或者曾經進出疫情高發地區、已出現發熱等感染癥狀,仍刻意隱瞞甚至進入公共場所等等。
意見明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上述行為不僅危害行為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危害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應當依法懲治?!弊罡呷嗣穹ㄔ焊痹洪L楊萬明表示,已經確診或者疑似病人違背法定義務,拒絕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的,顯屬“明知故犯”。
相關推薦:
去派出所保釋人要錢嗎(去派出所保釋人要錢嗎)
強奸罪的法條是哪條(刑法對于強奸罪的規定是什么)
取保候審可以找工作嗎(取保候審期間找工作方法)
盜竊以后賠償(偷東西按幾倍賠償)
旅游賠償標準(旅游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