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面壁思過、做早操。學習法律、道德、文化等知識。簡單的手工勞動。條件較好的看守所業(yè)余時間下棋看電視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zhí)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拘留所是按零點起算的。被拘留進去的時間到當天的24時,則視為一天。第二天則是從零時開始,到24時為一天。
1、在看守所里面是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但是就系要求外面要套一件看守所噶黃馬卦,全國各地都一樣的。可以送衣服進去的,但是建議不要送太好的進去,冬天保暖就可以,太好的衣服會被號里的頭要的。
2、被子都是統(tǒng)一在看守所買了送進去的。
3、一般送錢送東西進去都會叫人簽收的,錢的話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帳號,買東西就在帳戶扣,其他人很少可以過手的,除非是里面的老大叫你買東西給他,但是也是你自己的帳戶扣。
拘留所主要是由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拘留分成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雖然都是公安機關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但是這兩種拘留的影響顯然是不一樣的。
行政拘留既然加了行政兩個字,說明對其只是行政處罰,公安機關常用的行政處罰有警告、罰款、拘留、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等形式。
針對個人的,經常見的有警告、罰款、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等。既然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那么對個人的影響顯然是低于刑事拘留的。換句話講,刑事拘留在其個人檔案上是要留下案底的,而行政拘留則對日后幾乎沒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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