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對方撤訴了還用取保嗎
刑事拘留說明已經撤訴,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符合條件,還是申請取保候審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已經批刑事拘留辦案單位還能撤訴嗎?
您好,公訴案件單位無權進行撤訴的行為,只能夠出具刑事諒解書,諒解這種行為,從而讓犯罪嫌疑人從輕量刑。
如果已經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無法自行撤案。
被刑事拘留人可以在撤訴后放人嗎
如果屬于刑事公訴案件 ,法律明確規定由檢察院代表國家予以公訴 。受害人是無權撤訴的。
除非是自訴案件 ,受害人可以撤訴。
拘留案底有啥程序可以銷案嘛?
拘留了十五天,已經過了六七年了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但是刑事拘留也不是一定會留下案底,因為如果被拘留人并沒有被定罪判刑的話,是不會留下案底的,如果被定罪判刑,就會留下案底,且不會消除。如果以后從事需要政審的工作,需要公安機關出示證明材料,就會被翻出來,還有以后的公安系統信息聯網,這些信息都可能被錄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首先,不管你朋友是不是未成年,只要是在逃嫌疑人,去辦理證件肯定是要被抓起來的。只要案件當年你朋友沒被處理,那是銷不掉的。是否免除刑罰,公安機關沒有決定權,建議趕快自首,,網上追逃自然會解除,然后公安機關會將你朋友拘留,進入公訴審判階段,如果當年你朋友是未成年,那法庭會酌情考慮減輕刑罰的,再加上自首情節,又沒有也什么人命案,最后受到的刑罰也不會重。結案之后,案底自然會銷掉。不經過以上程序,除非你朋友是冤枉的,那么案底永遠不會被撤案。
刑事拘留后對方撤訴了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后對方撤訴了有案底嗎?對方撤訴?刑事拘留對方撤訴沒有用啊。要看公安機關是否撤銷案件。
如果撤銷案件未處罰,那就沒關系,沒什么案底。
刑事案件是要留檔備查,至少保存三十年。但這是內部備查的,和你沒關系。
——你只要沒有被處罰,這在查檔的時候能看出來的,不會記錄進你的檔案。
根據法律規定,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并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從輕處罰。但受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不允許撤訴。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應當撤銷案件。具體規定及程序如下 :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留有材料在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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