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承保的主要是致害人(一般是指保單中的被保險人)對受害人依照法律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即責任保險的法律責任,只負責民事責任損失,而不負責其他責任。民事損害責任保險承保的主要是致害人(一般是指保單中的被保險人)對受害人依照法律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即責任保險的“法律責任”,只負責民事責任損失,而不負責其他責任。民事損害賠償法律責任的主要原則是:致害人應承擔法律上的經濟賠償責任,而受害人依法應獲得賠償。比如,被保險人駕車傷人,對其過失傷人的刑事責任,保險人不負責任,但被保險人同時負有民事賠償責任,責任保險僅對其民事部分損失依保單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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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保險達到五萬以上,就滿足定罪條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如下:
1、對于騙保行為的定罪和處罰,還會綜合考慮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數額、手段、認罪悔罪、退贓退賠等案件具體情節,依法決定。
2、對于組織、指揮犯罪團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曾因醫保騙保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拒不退贓退賠或轉移財產的,以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或惡劣社會影響的,可以從重處罰。
3、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以貪污罪定罪處罰。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購買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并使用,同時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詐騙罪的,以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并盜刷個人醫保賬戶資金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對于明知系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而非法收購、銷售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5、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進而非法收購、銷售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的法律處罰具體如下:
1、騙保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以下情形的騙保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具體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五十一條
〔保險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醫療保險詐騙刑事責任是多少?
醫療保險詐騙刑事責任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沒有對醫療詐騙罪有具體規定,所以按照詐騙罪處理。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保險詐騙罪的方式有哪幾種?
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物質財富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關利益。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是指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險對象。以為日后編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引起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夸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保險合同期內,人為地制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以便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人身保險中,為騙取保險金,制造賠償條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險人的傷亡或疾病。行為人具備上述五種行為方式之一,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保險詐騙罪的方式主要有:第一,虛構自己購買的保險進行詐騙保險金;其次,虛構自己發生了保險事故進行騙取保險金;最后就是故意導致投保人死亡獲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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