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一、勞動仲裁流程的時間限制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仲裁申請后,應在四十五日內完成仲裁裁決。若案情復雜,需經主任批準,可延期最多十五日,并書面通知當事人。若超過規定期限未作出裁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撤銷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仲裁裁決在未生效前可以撤回,只需提交書面撤銷申請。對已生效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在收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起訴;用人單位如有特定證據證明裁決有誤,可在收到裁決書后三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三、勞動爭議解決途徑
1. 協商程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協商,尋求解決方案。
2. 申請調解程序: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委員會內可設立專門的調解委員會。
3. 仲裁程序:當事人將勞動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處理,這是訴訟的前置程序。
4. 訴訟程序: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執行裁決的一方,另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勞動仲裁都有什么程序
1. 接收申請材料: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申訴材料,對符合條件的材料進行登記,并對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說明原因。
2. 審查受理及組庭:在收到申訴材料后的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如決定受理,將在決定后的七日內組成仲裁庭,并向被訴人發送申訴書副本、應訴通知和開庭通知。
3. 收費:申訴人應在收到受理或應訴通知后的五日內預繳仲裁費。若申訴人未按規定繳納或申請減免緩手續,將被視為撤訴處理。
4. 接受答辯及反訴:被訴人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后的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相關證據。仲裁委員會將審查被訴人的反訴申請,符合條件的將合并審理并收費,并向申訴人發送相關通知。不符合條件的將告知理由。當事人應在第一次開庭前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5. 開庭審理:若當事人同意庭前調解,將安排庭前調解。開庭時將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申訴與答辯、調查取證、質證、辯論、調解與裁決。
6. 結案:仲裁委員會將在組成仲裁庭后的六十日內結案,若案情復雜可延期三十日。調解或裁決結案后,將向雙方當事人發送調解書或裁決書。若當事人撤訴或視為撤訴,將向相關當事人發送相應的通知。實收仲裁費將繳交至銀行,并向當事人提供銀行收費憑證,同時辦理退款手續。
二、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
1. 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 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 因訂立、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 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應當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5. 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受理的勞動爭議。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用工類糾紛都屬于勞動爭議。例如,拖欠保姆工資的情況,由于雙方當事人均為自然人,屬于雇傭關系,與勞動爭議不同,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無需經過勞動仲裁程序。
勞動仲裁立案程序是怎么規定的
勞動仲裁立案程序規定如下:
1. 當事人應在得知或應知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2. 申請人需明確仲裁請求,并陳述支持請求的事實、證據和理由。
3.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后,應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4. 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未予受理或逾期未作決定,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該條款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后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推薦:
進行工傷鑒定多長時間(工傷鑒定的最合適時間)
工資拖欠不發怎么辦(公司一直拖欠工資不發怎么辦)
勞動工傷鑒定十級標準(工傷鑒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么)
上班期間受傷算工傷嗎(在上班時間受傷算不算工傷怎么理賠)
怎么追討加班費(怎么追討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