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闖紅燈,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六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準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市政、公路管理部門為維修道路,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時,除日常維修、養護道路作業外,須與公安機關協商共同采取維護交通的措施后,再行施工。
其他單位需要挖掘道路時,須經市政管理部門或公路管理部門同意后,由公安機關辦理手續。挖掘道路的施工現場,須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竣工后,須及時清理現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停在人行道上,后輪沒有過線,所以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
闖紅燈的認定標準: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后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隨后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罰款20-200元。
擴展資料:
五種闖燈情況:
1.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沖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于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2.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后沒再繼續移動,這樣并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3.越線停車后又倒車
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4.跟大車后“誤闖”紅燈
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望范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為標準。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后面被拍,都是因為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為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5.闖黃燈經過路口
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如何避免
在行車過程中如何避免闖紅燈,做到以下幾點即可:
1.有箭頭指示燈時看箭頭燈,否則看圓燈;
2.紅燈亮時,車頭不得再越過停止線;
3.黃燈亮時,車頭不得再越過停止線;
4.綠燈剛閃時,距離近且速度快時,應該通過,因為此時可能剎不住而越過停止線;距離遠或速度慢或路口擁塞時,應該停止;
5.城市開車,養成只要見到斑馬線或停止線,遇路口,就找交通燈的習慣,在視野范圍內包括交通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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