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交通事故抄責任的承擔是: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4.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則: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如果是兩車追尾事故,一般情況下是后車全責或者負主要責任。連環追尾事故的定責要復雜很多,不是直接判最后一輛車全責那么簡單。
面對連環追尾事故,交警會先做一個總的判斷,然后判斷誰是第一責任,誰是次要責任。然后按照責任的比例大小,來進行相應的索賠。
情況要復雜太多了,而且又是重要路段,發生這種事故直接導致交通中斷。遇到這種情況,交警的第一責任是確定是否有人員受傷或者危及生命安全,然后及時送醫。
交警會對事故做一個總的判斷,確定一下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剩下的會簡化處理流程,組織協商處理,遇到這種情況,車主肯定也不想爭吵下去。協商簡化處理流程對大家來說都是最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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