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中的婚前財產如何證明
1. 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是證實個人婚前財產的有效手段。在結婚前,對于房產、車輛、存款、保險、股票、債券等大額財產,建議進行公證。然而,財產公證可能會對夫妻關系產生不利影響。婚姻法律專家認為,是否進行公證應基于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愿。
2. 保留必要證據:應妥善保管能證明婚前財產的文件,如存款證明、保險單、股票債券等,以及購置大型物品的發票、贈予合同等。這樣在必要時,可以有證據證明財產歸屬。
3. 婚前個人財產范圍:婚前個人財產包括:
- 一方婚前財產;
- 一方因受傷獲得的醫療費用、殘疾生活補助費等;
- 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歸一方的財產;
-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理應歸于一方的財產。
此外,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也屬于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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