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改母姓流程具體是什么?
夫妻離婚后孩子隨著母親一起生活的,如果母親想要給孩子改回母姓,如果孩子未滿十八周歲必須征得孩子生父的同意,并且攜帶對方同意的證明材料和戶口本、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離婚證等到公安機關戶籍所在地進行姓名變更,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則由孩子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離婚后,將孩子的姓改為母姓的流程如下:
1、征得孩子父親的同意,獲得書面形式的同意書。
2、對于未滿18周歲的孩子,由母親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改姓手續(xù)。辦理時需攜帶戶口本、離婚證、同意書等材料。
離婚后改母姓首先得征得孩子父親和孩子本人意見,然后當事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改姓業(yè)務。只有在孩子生父生母雙方簽字同意的情況下,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才會給孩子辦理改姓業(yè)務。我國法律規(guī)定了孩子有跟著母親姓的權利,也有跟著父親姓的權利,但是改姓需要一定手續(xù)。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xiàn)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jīng)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xiàn)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并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協(xié)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相關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戶口登記條例》規(guī)定: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后孩子隨母親一起生活的,需要變更孩子隨母親姓氏,如果孩子尚未成年必須孩子的父母協(xié)商一致達成共識,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經(jīng)認定條件符合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姓名變更,但是如果離婚后,父母一方擅自變更孩子姓名屬于違法的,另一方可以主張恢復孩子姓名。
父母離婚了孩子可以改跟母親姓嗎
孩子可以改跟母親姓。
1. 離婚后子女改姓須得到父母雙方同意;未成年子女姓名變更,需雙方協(xié)商提出書面申請,并需攜帶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
2. 若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無法聯(lián)系,另一方需出具保證書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對方失蹤。
3.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時,公安機關根據(jù)情況,允許當事人及監(jiān)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
4. 18周歲以上公民變更姓名,需本人持身份證件和單位(村居)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孩子姓氏的選擇權:
1、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相關法律,孩子出生時可以隨父或母的姓;
2、父母協(xié)商:父母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決定孩子的姓氏;
3、單方?jīng)Q定:如父母不能協(xié)商一致,可由孩子的監(jiān)護人決定;
4、特殊情況: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單親家庭,孩子可能只能隨單方的姓。
綜上所述,孩子改隨母親姓涉及多種情況:離婚后需父母同意,未成年子女變更姓名須雙方書面申請并提供證件;一方不可聯(lián)系時,另一方須提供保證書或法院宣告失蹤;父母一方去世且另一方再婚時,可憑證明變更姓名;成年公民則需個人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yǎng)人以外的人扶養(yǎng)而選取扶養(yǎng)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shù)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和風俗習慣。
離婚后孩子是否是可以改為母姓
在夫妻離婚后,孩子有權根據(jù)直接撫養(yǎng)方的意愿更改姓氏,無需受父母離婚影響。孩子應隨父姓或母姓,但若符合特定情況,如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法定扶養(yǎng)人以外的人撫養(yǎng)而選取扶養(yǎng)人姓氏,或有其他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也可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這一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自然人,包括少數(shù)民族,其姓氏應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和風俗習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對此進行了明確。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九條強調(diào),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yǎng)費。如果父或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引發(fā)糾紛,法院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綜上所述,孩子在父母離婚后,其姓氏更改權應由直接撫養(yǎng)方?jīng)Q定,法律保護了孩子這一權益,并對父母的不當行為進行了約束。在尊重法律的同時,也體現(xiàn)了對未成年人權利的保護和對家庭責任的重視。
離婚后孩子能改母姓嗎
法律主觀:
離婚后孩子改母姓流程如下:1、孩子父親同意孩子改姓并出具書面同意書;2、孩子未滿18周歲,由母親攜帶離婚證、上述同意書、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改姓手續(x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九條規(guī)定,公民因結(jié)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jié)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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