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離婚協議一般一式幾份
離婚協議書通常分為三份,每份都有其特定用途。其中一份由雙方各自保管,用于記錄個人留存,另一份則提交給婚姻登記機關作為離婚手續的法律依據,最后一份則由法院保存,作為未來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中的證據。
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雙方應當確保所有條款內容清晰明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等關鍵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現的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的條款一旦確定并簽字生效,除非有新的法律事實出現,否則不得隨意更改。因此,在簽署前,建議雙方仔細審查協議內容,并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此外,簽訂離婚協議書的過程中,夫妻雙方應當秉持誠信原則,確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以避免因虛假信息導致的法律風險。
總之,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結束婚姻關系時的重要文件,妥善保管并正確執行這份協議,對于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協議離婚怎么離最快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離婚協議,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部門申請離婚登記。
自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離婚冷靜期,冷靜期過后三十日內雙方親自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是夫妻二人合意離婚,就是夫妻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協議應載明離婚意愿、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雙方帶上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般一天就辦理完了,所以,協議離婚是離婚最快的方式了;
2、訴訟離婚,原告一方向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時間都比較長,三到六個月左右,不過,若是在訴訟中能調解離婚的話,這樣也會比較快。若調解不成,法院才依法判決,這要想要一次性離婚,一方就需要提供能夠充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對方存在吸毒、賭博、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的證據,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如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則會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可再行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的劣勢:
1、適用范圍窄:協議離婚快但是協議離婚登記只適用于至少有一方的戶籍在本地,雙方是登記結婚,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情形,對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則不能協議登記離婚。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
2、無強制執行力: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當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的時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可以依據判決或調解的內容強制執行。
而協議離婚快但是離婚協議書卻沒有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按照協議的內容履行財產分割的、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協助探望權的行使等義務時,另一方須另行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出具判決或調解書,待生效后方可強制執行;
3、可能被法院判決無效或被法院撤銷: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離婚協議如果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會被法院撤銷,如果存在無效的情形,也會面臨著重新分割的危險。
綜上所述,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對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兩寸免冠照片,去結婚證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哪個更好
如果當事人都愿意離婚的,一般協議離婚更好;一方不愿意的,則起訴離婚更好。
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各自的優缺點:離婚有訴協議和訴訟訟和協議兩種方式,各有其特點,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用。
首先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優點是省時、經濟。但是,協議離婚的要求較為嚴格,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意思、財產分割、子女的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用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訴訟離婚相對是比較費時費力的,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這也就是必經的一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鄆城離婚糾紛(祁隆離婚事件是真是假)
離婚判決問題(法院離婚判決民政局存檔問題)
無故離婚賠償(女方提出離婚的話應該賠償多少錢)
離婚不離感情(離婚不離家往往結局都很慘)
收養之后離婚(領養的孩子離婚了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