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車禍期間可以離婚嗎
老公出車禍期間可以離婚嗎?我覺得老公出車禍期間是不可以離婚的,不管是你老公出軌,我出了車禍,還是你老公抓了別人都是不能離婚的,這時候離婚你們的家產是沒有辦法去分的,如果是你老公出了車禍并且傷的很嚴重的話,那你法律上也是不允許你們離婚的,你必須要照顧你的老公,知道把你老公照顧的康復出院才可以去離婚,如果是你老公抱了別人,那么他也是需要負一定的責任的,比如說要賠償責任,賠償人家的醫醫藥款,這都是非常正常的,因為你們是夫妻婚姻存續期間,這些錢肯定要從你們這個家庭里來處理,如果這幾天你們離婚的話,那么你就可以說是你是轉移財產,不是真正的離婚,所以這幾天是絕對不能離婚的。
出車禍賠償辦離婚有用嗎
沒用的,車禍在前,離婚在后,只要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涉嫌轉移財產。
車禍要賠償四傷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用離婚的方式來轉移財產,企圖逃避賠償責任,這個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男方出的交通事故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女方有義務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離婚了出車禍賠償金怎么分
一、離婚了出車禍賠償金怎么分
1、交通事故賠償金不能離婚分割。法律明確規定,一方因身體傷害受到的賠償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分割的僅限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能分割。但夫妻之間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離婚財產是怎么分配的
1、離婚后財產的分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由法院判決;
2、對于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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