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元。
個稅繳納標準:以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標準(居民個人所得綜合所得,每一納稅年度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有一部分人因為并沒有達到新規定的個稅起征點,那么就不需要繳納個稅。而對于需要繳納個稅的人群來講,除了會扣除一些傳統的項目之外,現在還會扣除一些專項附加項目,包括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等。
專項扣除
1、繼續教育
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可定額扣除400元,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可定額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個符合條件的證書的,只能扣除3600元。
2、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額標準扣除,最長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住房租金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注意事項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1、贍養老人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定額扣除2000元;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按照標準的100%稅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父母雙方分別按照標準的50%扣除。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如下:
1、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扒旅碼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鎮譽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起征點一般是多少錢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至5000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政策旨在減輕個人稅負,促進經濟增長。計算方法為: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如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接下來,計算繳稅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作為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稅種,其起征點的調整,體現了國家對稅收體制的完善和稅制改革的推進。
起征點的提高意味著更多收入在達到一定水平之前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減輕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通過專項扣除和附加扣除,進一步優化稅負結構,鼓勵個人參與消費和投資,對經濟活動起到促進作用。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旨在通過合理設計稅率和扣除項目,實現稅收公平與效率的雙重目標。這不僅體現了國家對民生的關懷,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導向。因此,對于納稅人而言,合理利用扣除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稅負,增加可支配收入,進而促進消費和投資。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是國家完善稅收體制、推進稅制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科學設定稅率和扣除項,不僅減輕了個人稅負,還促進了消費和投資,對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個稅起征點多少?2023
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
按月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為:
薪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稅率為0%;
薪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
薪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稅率為10%;
薪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稅率為20%;
薪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稅率為25%;
薪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0%;
薪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5%;
薪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稅率為45%;
2023年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年度綜合所得適用)
1、年度不超過36000元的伏舉橋稅率為:3%速算扣除答宴數:0
2、超過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缺猛:10%速算扣除數:2520
3、超過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16920
4、超過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31920
5、超過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52920
6、超過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85920
7、超過960000元的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81920
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八個項目: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么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3、繼續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4、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藥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7、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8、個人養老金扣除。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個稅起征點多少?2023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相關推薦:
關于企業倒閉的原因(破產原因有)
有家庭暴力怎么判離婚(男的家暴女的離婚怎么判)
業務重組過程介紹(業務過程重組名詞解釋)
判決公司賠償(法院判決公司賠償股東需要承擔嗎)
報案等于立案(報案與立案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