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納稅服務熱線是稅務機關面向廣大納稅人提供涉稅咨詢、投訴和舉報的重要渠道。通過12366舉報偷稅漏稅行為,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重要途徑。本文將詳細介紹如何通過12366舉報偷稅漏稅,并對相關法律依據進行解讀。舉報偷稅漏稅,需要準備好被舉報對象信息、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材料,選擇實名或匿名舉報,撥打12366進行舉報,并等待稅務機關的處理和反饋。
一、信息收集
1、明確被舉報對象:在舉報前,需明確被舉報對象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所屬地區、聯系方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基本信息。信息盡可能準確完整,以便稅務機關快速鎖定被舉報對象。
2、收集違法事實:詳細記錄被舉報對象的偷稅漏稅行為,包括具體的偷漏稅手段、涉及的金額、時間范圍等。例如,是否存在虛開發票、隱匿收入、做假賬等行為,以及這些行為發生的具體時間和涉及的金額。
二、證據準備
收集能夠證明偷稅漏稅行為的證據材料,例如賬目報表、原始憑證、合同協議書、發票、收據、銀行流水、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越充分,越有利于稅務機關的調查取證。如果證據材料涉及商業秘密,可以進行脫敏處理,保留關鍵信息即可。
一、舉報方式
1、實名舉報:實名舉報需要提供舉報人的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實名舉報的優勢在于便于稅務機關后續聯系和反饋處理結果,且經查證屬實的,舉報人有機會獲得相應獎勵。
2、匿名舉報:匿名舉報可以保護舉報人的隱私,但可能會影響到后續與稅務機關的溝通以及獎勵的獲取。如果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可以選擇匿名舉報。
二、撥打電話舉報
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按照語音提示選擇相應的舉報服務選項。接通后,清晰、準確地向接線員說明被舉報人的偷稅漏稅情況,包括準備好的各項信息和證據線索等。保持語言簡潔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詞匯。
三、后續跟進
舉報后,耐心等待稅務機關的處理和反饋。稅務機關會對舉報信息進行核實,并依法展開調查。如有需要,稅務機關可能會聯系舉報人進一步了解情況或提供補充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12366全國稅務系統專用碼號資源使用工作的通知》:2001年原信息產業部核配12366作為全國稅務系統統一的特服電話號碼以來,全國稅務機關積極加強和規范12366的建設與管理,12366已成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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