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簽約要注意什么
加盟合同的必要條款注意:
1、加盟合同中應詳細列明特許者向被特許人提供的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兩個階段,一個階段是開業前、一個階段是開業后。一般而言,開業前,特許人應提供:選址、裝修、培訓、設備購置。開業后,一般要提供穩定的產品供應、全國性或者區域性的廣告服務、以及其他的服務。如果特許人有承諾過的內容,要以書面的方式寫入合同。
2、有的加盟合同僅單單約定加盟費是多少,而沒有約定加盟費具體包含哪些費用,導致簽了合同后爭議不斷,所以對加盟費是否包含品牌使用費、培訓費、指導費、前期的貨款、保證金等要約定清楚。如果特許人承諾,費用可返還,則返還時間及條件要明確,到期不返還要有違約責任。
3、對加盟店的授權范圍要約定清楚,授權的區域范圍要明確,取得的權限要明確,明確是獨占許可還是普通許可,獨占許可是授權區域內只能開一家,普通許可是授權區域內特許人可以開好多家,所以被特許人一定要注意明確是獨占許可。對于授權期限也要明確,到什么時候截止,此處建議被特許人要在合同中注明“如合同到期,被特許人如無違約情形,被特許人可要求續期**年,特許人不得拒絕”
4、如果加盟的品牌,所銷售的產品是有售后服務的,而且該售后服務只有特許人能完成的,要在合同中約定,如特許人不履行售后服務,被特許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加盟費,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5、如果雙方約定,由特許人承擔廣告宣傳的,要約定特許人如不履行宣傳義務的,要返還加盟費。
6、要約定被特許人在特定情況下,可單方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且有權要求特許人退還加盟費、賠償損失等。如:特許人喪失經營資源(商標、專利)的使用權時、特許人違反獨占許可約定的(在約定商圈內再許可一家)、加盟的品牌名譽出了問題時(受到央視或者地方新聞、報紙的批評等)、特許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
7、如果銷售的產品必須要向特許人購買的,則價格、品類、質量、售后等要約定清楚,或者可以就購買產品一事,另行簽署一個買賣協議,對相關條款約定完善。
8、就發生爭議后的管轄問題,要約定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法院。
加盟轉直營員工有補償嗎
有。代理公司轉為直營,可為員工申請補償以及安排工作崗位,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所以加盟轉直營員工是有補償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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