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應當列公司為第三人嗎
在我國的 訴訟 法律制度當中,訴訟程序多種多樣而這些訴訟程序往往適用于各種各樣的社會案件和糾紛,其中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往往是屬于股東為公司 打官司 的一種特殊制度,公司應被列為第三人參加股東代表訴訟。公司應當參加訴訟且其訴訟地位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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