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增資需要實繳嗎?
最近準備參加一些政府項目招標,但是公司目前的注冊資金不符合招標要求,需要對原來的公司進行增資,想問一下現rnrn在公司注冊資金增資需要實繳嗎?另外就是有沒有哪位朋友提供增資的收費怎么算?現在是認繳制 但是主要看你這個項目要求 實繳的話會顯示公司實力
注冊資金需要實繳嗎
自2014年《公司法》修改后,在我國設立公司不再需要實繳注冊資本,且不再規定注冊資本下限。
也就是說,以前《公司法》規定注冊100萬元資本的公司,需要實繳100萬元資金才能設立,現在正式改為認繳制,只要認繳100萬元資本的公司,只需要認繳100萬元資金就可以設立了。以前最低3萬注冊資本,現在哪怕是注冊資本為1元都可以注冊了。
相關法律規定:
1、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注冊資本)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應當將股東認繳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司股東(發起人)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3、營業執照不顯示資金,經營范圍,可以在網上進行查詢。
2014年公司注冊新政策規定注冊公司流程及費用: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問題,另行研究決定。在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未修改前,暫按現行規定執行。
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
不需要,已經改為認繳登記制了,但如果實際未繳納足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1、在公司注冊資本時是不需要驗資。根據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推行。
2、對于開公司的人來說,在注冊登記時,都得向工商部門提交驗資報告,證明其注冊資本的真實情況,而從3月1日開始,開公司的人無須再提交驗資報告了,這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認繳制度就是企業在申請注冊登記時,擬定并承諾注冊資金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繳納到企業銀行賬戶,不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
但如果實際未繳納足額的話,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改革后,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在進行公司登記時,也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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