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可以明確的是,租房未到期就提出退房,是構成違約的。如何處理需要視房屋租賃合同而定。一般來說,中途退房的違約,都是以收取違約金的方式來處理的,至于違約金的多少,法律并沒有對這一具體問題作出相應的細致的規(guī)定,違約金的多少,一般還是根據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法律分析: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若租房合同未到期,承租方提前退租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對違約金未作約定的,應根據出租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分析:租房者退房要付違約金,但租房者與房東協(xié)商一致提前終止租房合同的,或者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情形迫使租房者提前終止租房合同且租房者不存在過錯的,租房者不需要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guī)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條 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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