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的備料款具有預付性質(zhì),隨著施工進展,所需材料儲備逐漸減少,通常會通過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分階段扣還。在施工合同中,需明確起扣時間和比例。
計算起扣點和抵扣額的方式如下:當工程中未完成部分所需材料價值等于預付的備料款時,開始抵扣。每次結(jié)算時,根據(jù)材料在總價中的比重進行扣減,直到工程竣工前全部清償。例如,若合同總價300萬元,主要材料占比62.5%,預付備料款為75萬元,起扣點為180萬元。當累計工程價款達到180萬元時,開始扣除備料款。
合同可能規(guī)定特定的扣款規(guī)則,如工程進度達到60%時開始扣款,每完成10%進度,扣回預付備料款的25%。對于一些造價低、工期短的簡單工程,備料款可能在施工開始時一次性撥付,不進行分期抵扣。當備料款加上已付工程款達到合同價款的95%時,不再支付工程款。
在預付款額度方面,一般限制為合同金額(扣除暫列金額)的30%為上限。這確保了工程項目的財務風險得到合理的控制。
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它是發(fā)包人為了幫助承包人解決工程施工前期資金緊張的困難而提前給付的一筆款項。工程是否實行預付款,取決于工程性質(zhì)、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fā)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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