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離婚再過戶換名字比較好,因為離婚前先辦理過戶手續,不算個人財產,離婚后如果要變賣房子,那還需要另一方本人親自到場簽字的。對于離婚房產過戶的,需要辦理析產登記,析產基本步驟: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登記;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5、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夫妻離婚房產證換名字要多少錢?
房產證更名需要多少錢各地規定的都是不一樣的,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對于離婚后房產證更名的費用,因為地區差異的影響,對于部分地區可能并不符合上面的情況。此時,可以選擇咨詢當地的專業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解決離婚后房產證更名的問題。
二、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復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三、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四、離婚后,如果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需到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產權變更。
這里所指的“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房屋原屬于夫妻雙方共有,離婚后變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屬于夫或妻一方所有,離婚后轉為另一方所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保持“房屋實際所有人”與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資料的一致性。 房屋產權屬于公民的不動產資源,其產權登記實行動態管理。《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十六條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依據上述規定,只有登記在案的物權人才屬于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說,房屋物權變更后,必須在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的房屋登記薄上做變更登記,使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與房屋登記薄上記載的內容相一致,變更后的物權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房產證換名字不是免費的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但到底需要多少錢就不能給出大家一個準確的答案了。有些房子在離婚時可能市值就高達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那僅在印花稅、契稅這一方面產生的稅費也會比較高,如果夫妻兩個人操作得當的話,房產證更名就不需要交契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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