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是通知你到派出所接受詢問,有口頭傳喚可以當面或者打電話。如果你不去會書面傳喚,給你發傳喚證。如果你不去就是強制傳喚,這個也是書面的,如果不去就會采取強制措施,負相應法律責任,接受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法律分析:派出所不可以隨便傳喚一個人。派出所需要傳喚一個人,應該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進行。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人民警察證,可以口頭傳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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