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臨時占地補償標準
風力發電占地補償標準如下:①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②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③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④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⑤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臨時征地是什么
臨時用地,是指工程建設施工和進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而在施工或勘查完畢后不再使用的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土地。臨時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臨時性和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性質的特點。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有兩種情形可以申請使用臨時用地:
一是工程建設施工臨時用地,包括工程建設施工中設置的臨時攪拌站、預制場、材料堆場,施工道路和其他臨時工棚用地,工程建設過程中棄土用地,架設地上線路、鋪設地下管線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臨時使用的土地。
二是工程勘察、地質勘查過程中的臨時用地,包括廠址、壩址、鐵路公路選址等需要對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情況進行勘測,探礦、采礦需要對礦藏情況進行勘察所需臨時使用的土地。
高速公路建設臨時用地補償是怎么樣的
高速公路建設臨時用地補償: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征地補償價格不同,被征地農民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征地補償文件而定。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國家對非法占用耕地如何處理?
有些農村把耕地用來開發,以開發為名,在耕地上亂倒建筑垃圾,長期空置。你的這種情況很棘手,不過可以找主管部門調解,就看占用的建筑物是什么了,不是正房就好辦點,根據我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公民只有依法取得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處理《土地管理法》頒布以前的宅基地(即所謂“老宅基”)使用權糾紛,應當參照宅基地的長期使用狀況,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來解決
農村宅基地常見糾紛及其審理
土地管理部門違法審批引起的宅基地糾紛
因土地管理部門審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以行政案件立案審理。法院主要審查土地管理部門在作出審批宅基地手續這一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是否有超越職權、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因而,土地管理部門從實體處理到審批程序各個環節中,只要有違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應撤銷宅基地使用執照或責令土地管理部門重新作出審批。
對于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的宅基地屬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經營權引起的糾紛,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所審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有無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有無考慮土地承包權三十年不變的規定等具體情況,作出撤銷或者維持審批文件的判決。
未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批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建房手續用地建房,侵犯了集體或相鄰關系人利益引發的糾紛
對于能夠確認村民建房未經審批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建房手續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如影響鄰人房屋通風、采光、通行等情況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礙、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的民事判決,也可以中止訴訟,建議土地管理部門作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處罰決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非法建筑物買賣、確權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案件時,應注意只能裁決建筑材料的所有權,不宜明確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權歸屬。
爭占宅基地以外的集體空閑地引發的糾紛
村民爭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體空閑地的目的是為了多占地皮、擴大墻院、堆放雜物等。對這類糾紛,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到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解決,不服政府處理決定的則可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應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礙,法院則應以民事案件受理,對當事人因爭占空閑土地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人民法院應根據具體案情處理。
建房戶私下調換宅基地引發的糾紛
村民根據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調換宅基地引發糾紛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不僅要指出雙方行為的違法性,同時可以建議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建房手續,收回宅基地。如果一方或雙方已蓋好房屋,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門同意后,責令雙方變更宅基地登記。
用地建房影響相鄰關系人利益引發的糾紛
不適當使用宅基地而影響相鄰關系的,如在同一規劃線上,后蓋的房屋宅基地基墊比先蓋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鄰人宅基地流淌,或后蓋的房屋和設施影響相鄰人房屋通風、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適當地點建造廁所影響環境衛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斷自然水流等情況引發的糾紛,人民法院應本著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處理,確實給鄰人造成損害的,應責令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未經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發的糾紛
對一宗宅基地可由兩個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權,共有土地使用面積可以在共有人之間分攤。對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發糾紛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時,對方明知而未提出異議的,可在不妨礙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判令占有人繼續使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與他人合資建房后發生的房屋產權糾紛,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權,處理時應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門的意見,如主管部門批準雙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判決明確各自的房屋產權;如主管部門不批準雙方共同使用該宅基地的,可以明確對房屋各自的份額后,判決房屋產權給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人。
未經有關部門確權和統一規劃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糾紛
對于未經確權和統一規劃的宅基地界址有爭議、四至不明而引發矛盾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到當地政府申請處理。當事人不服政府處理決定的,法院應以行政案件立案處理。對經過統一規劃和確權的宅基地因界址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證上的四至是否明確,長、寬、面積等數據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除四至確實被移動外,應以四至為準確定宅基地使用權;如果爭議一方土地使用證上所載明的面積與實際情況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證的,人民法院應將該宅基地處理給實際情況與土地使用證相符的一方使用。
回答者:hit_tl - 試用期 一級 4-9 18:37
如果鄰居的建筑是臨時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就必須得拆,還你宅基地.他不得以別人占用了他的宅基地為抗辯理由,這是兩個民事法律關系.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你可以找村民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直接起訴.
新土地管理法違法占地條款
法律分析: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推薦:
拆除鴿棚如何賠償(投訴小區鴿子擾民最有效辦法)
刑事重新鑒定理由(刑法上重新鑒定的原因是什么)
苗木土地賠償標準(政府征地苗木賠償標準)
租地違約金不賠償(土地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栗子占地賠償標準(栗子樹占地賠償價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