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怎么分割?
我的房是是我自己的名,我結婚媳婦要求加上他的名,而且是貸款房,可以加她的名字嗎?如果可以萬一要是離婚這房子怎么分割如果是你婚前首付買的房產,那就屬于你的個人財產。就算加上媳婦的名字,產權也不會變。但是婚后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那共同還貸及增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一般情況下一個人一半。
一、離婚時,個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即一人一半; 二、離婚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并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么這筆稿費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分割,依然屬于個人。
婚前貸款買房婚后還款。不屬于婚前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寫不寫妻子的名字,離婚都要平分。
如果現在我離婚了,婚前財產怎么分割?求助
我和她在沒有結婚前在她的家里共同建了一棟房子,那時我家里拿了兩萬元,然后就是她在她的親戚家借了幾萬,共同修建的。結婚之后,以前在她親戚借的修房子錢是用房子的租金全部還完的。那么我們現在離婚的話,房子應該怎么分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種情況屬于共同出資建房,離婚的話,該房屋按照普通的按份共有來進行分配。可以進一步聯系 。
房子應該會認定為夫妻共有,按共同共有財分割
由于是婚前建的樓房,所以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雙方協商,或抵價讓一人占有,協商不成的按分共有。結婚以后出租房租的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獨自分配,更不能用來償還婚前債務,因此樓主可以得到建房時所出比例的分額。
如果樓主不會解決,可以委托律師去處理
只要你們結婚滿兩周年就可以平分了,把房子賣了,把錢平分就行
按照份額分割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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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歸屬你可以參考下自己判斷吧,另外法律還有這么一條規定解釋
夫妻雙方取得的財產沒有約定的,拿拉一起使用達一年(二年?不記得了)
的 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離婚后怎么分割?
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不分割,原先是誰的,離婚時還是誰的。離婚只需要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離婚時候不能分割。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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