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買房,父母出資該如何認定性質
父母明確是贈予夫妻其中的一方,則父母出資部分配偶不算夫妻共有財產。若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沒有特定贈予哪一方,則父母出資部分配偶算夫妻共有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最高院的解釋”)第22條第二款: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綜上法款,鑒于目前的司法解釋的規定,老人們在拿出巨資幫助兒輩時,除非你已經確定自己是將該款項贈與夫妻哪一方,否則,請務必要求子女出具借條,否則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擴展資料:
婚后買房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2、證件準備
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當地連續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具體年限以當地政策為準),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面對當今居高不下的房價,不少年輕夫妻在買房時,父母都會給予一定的支持,比較常見的方法是:首付款由年輕夫妻一方或雙方的父母資助,銀行按揭由小夫妻自行歸還,房屋產權登記在小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 如果幾年后夫妻離婚了,資助房款的父母是否有權要回房款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最高院的解釋”)第22條第二款:“當事人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透露表現贈與一方的除外。”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若干問題的解答(一)》(以下簡稱“上海高院的解答”)對該解釋作出了更為具體詳盡的解答: “我們認為,條文中的”應當認定“是在父母實際出資時,其具體意思透露表現不明的情形下,從社會常理出發推定為贈與。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與出資人之間構成的是借貸關系的,則不能適用該條規定。當然,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構成的,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意思透露表現的陳述或證明,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實踐中,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 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85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透露表現接受贈與的合同。” 因此可知,我國在審理婚姻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將婚后子女購房時父母的出資,以認定贈與為普遍原則(不需要特別的證據),認定借貸為例外(由主張是借貸關系的一方舉證,且證據的形成應當是在離婚訴訟前而非離婚訴訟中); 以認定為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為例外(需要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或有其他明確的意思透露表現)。筆者認為雖然“上海高院的解答”比“最高院的解釋”更加具體和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其仍然無法脫離“沒有其他證據,就認定為是贈與”的原則,該處理原則顯然與我國《合同法》中關于贈與的規定不相一致,也不利于珍愛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眾所周知,我們中國人非常注重情面,親人之間的經濟往來,即使大家都心知肚明是借貸關系,也不一定會寫借條。 以現在的房價而言,老年人在子女購房時的資助往往都是上萬甚至幾十萬,這可能是他們一輩子的心血,而當小輩的婚姻解體時,由于拿不出當時寫的借條,這些老人們不但要承受精神上的痛苦,還很可能承受經濟上的巨大損失!但是,鑒于目前的司法解釋就是如此的規定,因此,勸告善良的老人們,在拿出巨資幫助兒輩時,除非你已經確定自己是將該款項贈與給子女或及其配偶,否則,請務必要求子女及其配偶出具借條!因此父母幫助子女買房成為多數年輕人購房的主要資金來源。然而,父母出資是借款還是贈與,是贈與自己子女的,還是贈與雙方的?父母出的錢是幫子女取得了產權還是僅是出資?在離婚時又成為爭議的焦點。那么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究竟怎么認定呢?需要具體情形具體分析。情形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如何處理?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只是出了購房款的一部分,剩余購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的,婚內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余貸款,而對于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情形二: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時房子如何處理?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出資,即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但若其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情形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時房產如何處理?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在約定為按份共有的情況下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情形四: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子如何分割?婚前購房,雙方父母均出資的,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這時雙方父母都出資的情況下很難推定是明確贈與雙方的。同時依據《物權法》第103條之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因為購買該房時雙方尚未進行結婚登記,還不具備家庭關系,還不具備推定為共同共有的條件,因此應視為按份共有。如果產權登記時又沒對雙方的份額有明確的約定,那么依據我國《物權法》第104條之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因此若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各自父母贈與的比例分割房屋。情形五: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子如何分割?婚前購房,雙方父母均出資,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因為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就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這時雙方父母都出資的情況下很難推定是明確贈與一方的。而且,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其畢生的積蓄;而且,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實踐中不能排除僅僅是為了登記方便或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要求,而非完全基于自由意志。因此,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情形六:婚后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時如何處理?對于這種情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作出了明確的解釋,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條解釋與《婚姻法》及此前的相關司法解釋有較大的不同,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并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因此,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情形七: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如何處理?若婚內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情形八: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怎么分割? 這種情形實踐中也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2款也對此進行了統一,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這個規定,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除非有相反的約定,否則應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情形九: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怎么認定?婚后購房,雙方父母均出資的,且登記在雙方名下,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情形十: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怎么處理?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于個人財產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所有。以上幾種情形是在父母對子女購房進行了出資,但沒有明確表示出資的性質和歸屬時進行的一種推定。由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剛剛公布,尤其是有關房產的條款存在較大爭議。如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出版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與最高法院法官在《人民司法》雜志上發表的“《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理解與適用”在相關問題上就存在著互相矛盾的觀點。法院究竟最后會做何種平衡,尚需留待以后的判例進行明確。
如何證明父母出資買房
婚前買房存在以下五種情況:一、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該房產屬于出資方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與對方無關。二、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出資部分屬于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婚后還貸部分視為雙方財產。三、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記在對方名下或雙方名下,婚后共同還款,應視為夫妻共同產權。四、結婚前雙方父母湊齊全部房款,無論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會被視為雙方父母對各自子女的贈與。五、結婚前雙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雙方共同還款,也是屬于雙方共同產權。婚后買房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結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屬于出資方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則屬于雙方財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產權。第二種情況,結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無論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視為雙方產權。第三種情況,結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無論全款還是首付款,都可視為雙方共同產權。
婚后購房證明父母出資:
首次明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主張撤銷結婚登記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明確規定親子關系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后果;
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明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明確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生效。
你好:你購買房子時,如是你父母出資的請保留過賬單,有過賬單就可以證明是你父母出資購房啦。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你好:你購買房子時,如是你父母出資的請保留過賬單,有過賬單就可以證明是你父母出資購房啦。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打款記錄,還款記錄,購房合同。都可以
法律上怎樣認定婚后父母出資購房
婚前買房存在以下五種情況:一、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該房產屬于出資方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與對方無關。二、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出資部分屬于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婚后還貸部分視為雙方財產。三、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記在對方名下或雙方名下,婚后共同還款,應視為夫妻共同產權。四、結婚前雙方父母湊齊全部房款,無論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會被視為雙方父母對各自子女的贈與。五、結婚前雙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雙方共同還款,也是屬于雙方共同產權。婚后買房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結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屬于出資方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則屬于雙方財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產權。第二種情況,結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無論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視為雙方產權。第三種情況,結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無論全款還是首付款,都可視為雙方共同產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女兒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后父母幫還貸,房子怎么分割?
沒有特別約定,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原則上屬于贈予關系,納入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新婚姻法出臺后,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可見 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仍然適用舊的原則。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
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過于簡單的問題了。銀行流水賬可以反映啊!
相關推薦:
司法強拆怎樣必須停止(房屋遭遇法院強拆怎么辦)
立案就繳費嗎(立案后多久通知繳費)
車禍立案程序(車禍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立案多久交費(立案后多久交起訴費)
逾期竣工賠償(逾期竣工違約金的法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