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如果行為人對多名兒童進行猥褻,或者對同一名兒童多次進行猥褻,即構成猥褻兒童罪。
2、聚眾猥褻兒童的
如果行為人在公共場所或者聚眾情況下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
如果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如果猥褻行為對兒童造成了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如果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公安機關在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后,或者自行發現犯罪線索時,會進行立案偵查。這一階段主要是收集證據,確認犯罪事實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蹤。
2、偵查機關在偵查終結后,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會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公訴,提交起訴意見書,并附上全案證據。
3、檢察院對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如果認為證據確實充分,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于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能會退回補充偵查。
4、人民法院受理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后,會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和辯論,聽取被告人的陳述,并綜合全案證據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
5、對于有罪的刑事判決,在判決生效后,會交執行機關執行。執行機關可能包括監獄、看守所、社區、司法所等。
猥褻兒童罪的立案和審理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報案陳述
被害兒童或監護人的報案陳述,詳細描述猥褻行為的時間、地點、經過等。
2、傷情鑒定或就醫記錄
如果被害兒童受到了身體傷害,需要提供傷情鑒定報告或就醫的醫療記錄。
3、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的陳述和辯解,以及對猥褻行為的承認或否認。
4、證人證言
目擊者或知情人的證言,提供關于猥褻行為的具體細節。
5、物證
犯罪現場遺留的物品,如衣物、DNA樣本、指紋等,可能與猥褻行為直接相關。
6、書證
相關的聊天記錄、短信、郵件等,可能包含猥褻行為的證據。
7、視聽資料
監控錄像、錄音等,可能記錄了猥褻行為的發生過程。
8、鑒定意見
專業機構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的鑒定結果,用于確認證據的真實性和關聯性。
10、勘驗、檢查筆錄
警方對犯罪現場的勘驗記錄,以及對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身體檢查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猥褻兒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第三項規定的“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一)致使兒童輕傷以上的;
(二)致使兒童自殘、自殺的;
(三)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傷害或者嚴重后果的情形。
第八條
猥褻兒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的“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
(一)以生殖器侵入肛門、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體部位、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肛門等方式實施猥褻的;
(二)有嚴重摧殘、凌辱行為的;
(三)對猥褻過程或者被害人身體隱私部位制作視頻、照片等影像資料,以此脅迫對被害人實施猥褻,或者致使影像資料向多人傳播,暴露被害人身份的;
(四)采取其他惡劣手段實施猥褻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情形。
第九條
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直播方式實施前款行為,同時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百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組織淫穢表演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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