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意思是商標注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了,但是還沒有把《駁回通知書》發回。一般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通知會在一個月的時間內下發。
商標被駁回后,申請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進行駁回復審。
駁回復審申請需要分析商標局駁回的理由,如果商標局駁回的理由確實充分,則沒有必要做駁回復審申請。如果申請人認為商標局的駁回理由不充分,就可以提駁回復審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法律分析:組合商標若因文字或者圖形部分與在先商標近似被駁回的,可去掉該近似部分另行申請注冊商標。因引證商標存在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情況,可向商標局提出該引證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撤銷申請,以掃除注冊障礙從而使申請商標最終取得注冊。因引證商標存在搶注的情況,可對該引證商標提出異議申請或者爭議申請,以掃除注冊障礙從而使申請商標最終取得注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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