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識產權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自主知識產權就是針對于本國的公民而言的,指的是對自己開發、研制、生產的專有技術、軟件、專利以及商標等的所享有的一種專有的權利,同時也叫作自有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什么是自主知識產權
自主知識產權的定義是什么呢?自主知識產權有哪些特征呢?獲得自主知識產權都擁有哪些權利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有關自主知識產權的知識。
自主知識產權
定義
在科技部研究的自主知識產權認定指南中,對自主知識產權作如下定義:所稱自主知識產權是指中國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經過其主導的研究開發或設計創作活動而形成的、依法擁有的能夠獨立自主實現某種技術知識資產的所有權。其中包括從其他國家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那里購得的知識產權。自主知識產權包括權利主體自主和權利客體自主兩個方面。所謂自主是指權利人能夠獨立自主地、不受相關知識產權原權利人的影響、實現某種知識產權資產的財產價值的權利。自主知識產權有自主研制和自主擁有之分:自主研制,主要是指在一國疆域范圍內,由本國的公民、企業法人或非法人機構對其自主研制、開發、生產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自主擁有,
廣義的自主知識產權的獲得途徑除了自主研制外,還包括獲得許可購買他國或他人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軟件等權利而擁有的專有權利。
從一般意義上來說,自主知識產權必須是只能由某一個特定的獨立的單一社會主體獨自占有的,并依法有權獨立決定如何運用的商標權、專利權等工業產權。自主知識產權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概念。它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種新的權利主張,具有主體本土化、權屬域內化、權力集成化和私權公權化等四大特征。在現實的社會經濟生活中,任何一個社會行為主體都可以通過買斷等其他方式取得對某一具體知識產權的獨自占有權和獨自的運用權,有時也可以把這種已經取得到的獨自占有權和獨自運用權,看作是已經實現了對知識產權的“自主”,即實現了有權對某一知識產權的獨自占有和獨自決定如何應用。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作為更具有現實性,更具有實際意義的自主知識產權是指某一特定的社會行為主體如企業等在通過自己的人員,利用自己的物質條件,在作出一定的行為如技術創新、技術開發等并取得一定的智力成果等以后,依法對其成果取得的知識產權。
特征
“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始取得性,也就是說主要以自行研發、委托研發、合作研發等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
“自主知識產權”要求知識產權人的創造性行為蘊含于知識產品中。創造性包括開拓性的發明創造,也包括在原有技術基礎上的改進、組合。
“自主知識產權”取得和存在的國家認定性,也就是說需要國家有關機構的權利認定。
權利
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所稱的獨占許可是指在全球范圍內技術接受方對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權,在此期間內技術供應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該項技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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