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幾個方面來界定是否侵權:有損害事實(結果)的出現,結果和行為人之間的行為有因果關系;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符合以上條件就構成侵權。1、對于不指定載體、不劃清保護范圍的單字體,不給予保護。這是因為某一字庫的字體結構統一、風格統一,單個字體不可能對已有字形、結構、風格進行更多的選擇、編排,不具有著作權保護高度的獨創性。2、對于有載體、劃清保護范圍的字體,如字帖、鉛字字體、字體軟件等字體工具給予保護。未經許可,不得復制、發行和擅自演繹。例如計算機字庫本質上是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計算機軟件得到保護而非美術作品。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 文字作品;(二) 口述作品;(三) 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 美術、建筑作品;(五) 攝影作品;(六)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 計算機軟件;(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1、個人有于學習的目的,使用他人作品,不屬于侵權,但要注明作者及引用作品名稱。
2、《著作權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故字體修改商用則屬于侵權。
擴展資料
隨著計算機時代的到來,字庫已成為人們工作生活的一部分,人們每天都會接觸它、使用它。一般來講,一款字庫的誕生,要經過字體設計師的創意設計、字體制作人員一筆一劃的制作、修改,技術開發人員對字符進行編碼、添加程序指令、裝庫、開發安裝程序。
測試人員對字庫進行校對、軟件測試、兼容性測試,生產部門對字庫進行最終產品化和包裝上市等幾個環節。對字體廠商而言,推出一款什么樣的字體,還要經歷市場調研、專家研討等環節,以保證推出的字庫具有市場競爭力。
同時,字體的字形以及編碼,也要遵循國家語言文字的相關規定,保證字庫產品符合標準。開發一款精品字庫,往往需要付出2-3年的艱苦努力,是一項需要投入各種人力、物力、財力,充滿激情和創造性工作。
字體均由人工設計。字體不是從樹上長出來的,也不是從地下冒出來的,它們是由各個字體設計師設計-即繪制或構建而成。這些設計師通常默默無聞地勞動,但其作品卻被我們每天使用。
字體設計是技術限制與人類閱讀需求之間的不斷對話。在金屬活字時代,需要將每個字符嵌入固體金屬板末。
是否侵權要看修改后的字體是否具備原創性。
字庫屬于計算機軟件,屬于《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計算機程序,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對于獨創性達到一定高度的計算機字體一般被歸為美術作品,從而構成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如果你使用的字體本身就不受著作權保護,即便是他人原創的,你使用了也不算侵權。
通過下面案例可以得之:
2017年,北大方正發現,周氏順發公司的一款商品包裝顯示的九個字“五谷粗糧營養燕麥片”未經授權使用了方正粗倩簡體,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權,將周氏順發公司訴至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年3月,石家莊中院經審理后認為《方正倩體系列(細倩、中倩、粗倩)》是北大方正改編完成的字庫字體,其字體設計具有獨特的藝術風格,且具備著作權法中美術作品的特點,而單字的著作權應與方正倩體系列一致,享有著作權,被告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隨后,周氏順發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河北高院。
河北高院經審理后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倩體字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周氏順發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盡管漢字的筆畫及結構屬于公有領域的范疇,其設計空間相當有限,但是涉案的倩體字是在漢字的基本筆畫之上,再次對基本筆畫(橫、豎、彎、鉤等)進行不同粗細、長短、弧度及筆畫之間富有特點的藝術銜接等形態的改編,形成了一個與現有公有領域的文字筆畫明顯不同的完整字庫體系。
同時,盡管單獨審視倩體字庫中的個別文字,比如涉案文字“五”,獨創性并不突出。但把它放在整體字庫中來審視,其文字筆畫的線條特征與倩體字庫中的其他文字的特征一脈相承,也不影響其他倩體字具有藝術美感和獨創性。
如果獨創性和具有藝術美感很明顯,便使方正倩體字構成了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類作品。被告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免費字體,滿足生產銷售目的,涉案倩體字并非唯一的字體表達。
綜上,法院認定周氏順發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每個字賠償約5555元。
通過這兩個案例,可以總結出三點:
1、通過字體筆畫的粗細、長短、弧度、偏旁部首比例,判斷字體是否具備獨創性。
2、具有獨特藝術美感的獨創性字體,會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3、如果侵權字體和版權擁有者的字體,在字形整體結構,偏旁部首比例,筆畫的粗細、長短、曲直選擇等方面沒有明顯區別,就可以認定字體侵權。
擴展資料:
中文印刷字體及其單字可以分成四類:
1、已經超過了著作權法定保護期的字體,都已經不再享有著作權財產權利。比如黑體、楷體、宋體、仿宋體等傳統字體。
2、在傳統字體基礎上改進,但改進程度沒有達到獨創性高度的字體,這些中文字體及其單字,依法也不享有著作權財產權利。
3、在傳統字體基礎上改進,改進程度達到了獨創性高度的字體。這些字體如果仍然在著作權法定保護期內,則享有著作權財產權利。
4、基于創新并且達到了獨創性高度的新類型字體,比如方正訴寶潔飄柔著作權侵權案涉及的“方正倩體”,漢儀公司訴雙飛公司著作權侵權案涉及的“漢儀秀英體”,還有徐靜蕾手創的“靜蕾體”等,這些中文字體里具有獨創性的單字,至今仍然在著作權法定保護期內,依法享有著作權財產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字體雖小,版權事大
您好,字體涉及著作權,如果不是大量復制或者使用別人字體庫里的字體,只是用某個字體的特點來設計一個商標,這個不存在侵權問題。
商用LOGO涉及商標權,如果是別人已經注冊的商標或者是別人創作的作品(美術作品),無論如何變更字體,未經原商標權利人或者原作者的同意進行宣傳使用,都可能可能侵犯了別人的商標專用權或者著作權。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從下幾個方面來界定是否侵權:有損害事實(結果)的出現,結果和行為人之間的行為有因果關系;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符合以上條件就構成侵權。1、對于不指定載體、不劃清保護范圍的單字體,不給予保護。這是因為某一字庫的字體結構統一、風格統一,單個字體不可能對已有字形、結構、風格進行更多的選擇、編排,不具有著作權保護高度的獨創性。2、對于有載體、劃清保護范圍的字體,如字帖、鉛字字體、字體軟件等字體工具給予保護。未經許可,不得復制、發行和擅自演繹。例如計算機字庫本質上是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計算機軟件得到保護而非美術作品。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 文字作品;(二) 口述作品;(三) 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 美術、建筑作品;(五) 攝影作品;(六)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 計算機軟件;(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兩招查詢字體是否侵權,內含一個福利技能!
確定字體是否收費,可通過撥打字體廠商電話,網絡查詢等。
確定是否用于商用,所有字體,如果用于個人作品展示、參加各類非商業性比賽等非商業活動,字體廠商不追究版權問題。
確定是否變形,文字變形是否超過50%,上述50%是法律法規界定,十分模糊,通常設計中字體變形或者造字,請注意變化盡量大一些。
綜上所述:收費字體在未購買版權的情況下用于商業用途,且變形較少或無變形,即涉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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